交强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那么交强险新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那么交强险新规定是怎样的。关于交强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
随着国内汽车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频繁但很多责任人没有能力去补偿受害人的损失,给受害人和家庭造成生活的困难无法弥补。如果有交强险的介入,当责任方无能力补偿时,保险公司可以帮受害人及家庭减轻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