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跑了怎么报保险公司
导读:
被保险人无需对己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这一消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公司如果主张免赔,该举证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均具有转嫁被保险人风险、为受害人提供保险的功能,双方当事人在涉案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对方逃逸,事故责任未确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免责”,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那么车被撞了跑了怎么报保险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保险人无需对己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这一消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公司如果主张免赔,该举证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均具有转嫁被保险人风险、为受害人提供保险的功能,双方当事人在涉案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对方逃逸,事故责任未确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免责”,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那么车被撞了跑了怎么报保险公司。关于车被撞了跑了怎么报保险公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条规定应理解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如果当事人逃逸造成事故责任无法查明,就应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确定对方当事人有过错,可减轻其责任,即如果责任能够查明,即使一方当事人逃逸,也应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确定双方的责任。逃逸的影响只涉及事故发生之后,不溯及以前,不能直接适用上述规定确定对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认定事故责任不是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被保险人无需对己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这一消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公司如果主张免赔,该举证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2、被保险人驾驶被保险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符合保险合同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均具有转嫁被保险人风险、为受害人提供保险的功能,双方当事人在涉案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对方逃逸,事故责任未确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免责”,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
3、由于对方车辆逃逸,被保险人的损失无法向对方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可依据该规定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上诉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向第三者追偿。
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