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适用哪一年
导读: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频发,且有不少是严重交通事故或恶性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适用哪一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频发,且有不少是严重交通事故或恶性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适用哪一年。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适用哪一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上一年度”,一般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1、在计算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活费、误工费时会涉及到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2、“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开庭程度一般是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所以辩论终结就是庭审的倒数第二个程序。最后陈述一般是以“请法院依法判决”的形式结束,所以辩论终结就是最后一个实质程序。
3、交通事故的处理因有一个长期治疗和司法鉴定过程,往往距事故发生已经一两年,笔者曾处理过已经超过4年的交通事故,统计标准涨了50%,所以以哪一年的统计数据起诉就至关重要。实践中,以起诉时的最新数据为准。
4、虽然交通事故的案件,一般属于简易程序,3个月内下判决书。但是遇到案件复杂、证据不充分、重新鉴定等原因,往往跨越两个统计年度。此时,变更诉讼请求是有效的。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
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只要向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方法、技巧、了解诉讼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
2、认为不可逆转的案子,可请可不请。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难找到变通的补救办法,可不请律师。也有表面看无望,但经过细致工作才可见转机的,是可以请律师的。
3、从常理看似乎很简单,但其实蕴藏着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最好是要请律师。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把握法律程序和诉讼技巧,不要图省钱因小失大,把能赢的官司也打输了,追悔莫及。
4、证据材料不全、漏洞大,法律关系定性模糊的案子,更要请律师。这种案子回旋余地大,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如果有专业律师,是最能起作用的。
5、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最重要,不要等到被起诉或案件败诉时才想请律师。尤其是在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当事人在安排进行法医鉴定时,就需要找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频发,且有不少是严重交通事故或恶性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赔单证。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的,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一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二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三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四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五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六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2、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的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二是残者法医鉴定书;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六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是有关情况公证书;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3、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单;五是税票。
4、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验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5、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投保者妥善保管好《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