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 公交司机获刑
导读:
欲乘出站公交车,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2009年9月5日10时许,刘兵驾驶846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外大街“东大桥东口”车站进站上下乘客后,车辆启动出站过程中,一老太拍打已关闭的车辆中门欲上车,被车辆刮倒致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兵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法院认为,刘兵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刘兵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那么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欲乘出站公交车,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2009年9月5日10时许,刘兵驾驶846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外大街“东大桥东口”车站进站上下乘客后,车辆启动出站过程中,一老太拍打已关闭的车辆中门欲上车,被车辆刮倒致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兵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法院认为,刘兵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刘兵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关于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欲乘出站公交车,82岁老太被刮蹭死亡。本网近日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33岁的公交车司机刘兵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判处刘兵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9年9月5日10时许,刘兵驾驶846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外大街“东大桥东口”车站进站上下乘客后,车辆启动出站过程中,一老太拍打已关闭的车辆中门欲上车,被车辆刮倒致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兵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刘兵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刘兵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刘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