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行人状告公交公司 讨美容和精神损害费

导读:
骑自行车的张女士被一辆公交车撞倒,5个多月过去了都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行走,为此,张女士将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女士在法庭上说,去年7月23日下午3时35分,她骑自行车路过新街口路口时,被一辆105路电车撞倒。随后,张女士被送到积水潭医院进行治疗,被确定皮肤坏死,热痛感染,伴随小腿、足部有广泛淤痛斑。去年7月31日,张女士入院进行手术,切除了坏死皮肤和内部大量坏死肌肉、脓血。那么被撞行人状告公交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骑自行车的张女士被一辆公交车撞倒,5个多月过去了都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行走,为此,张女士将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女士在法庭上说,去年7月23日下午3时35分,她骑自行车路过新街口路口时,被一辆105路电车撞倒。随后,张女士被送到积水潭医院进行治疗,被确定皮肤坏死,热痛感染,伴随小腿、足部有广泛淤痛斑。去年7月31日,张女士入院进行手术,切除了坏死皮肤和内部大量坏死肌肉、脓血。关于被撞行人状告公交公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骑自行车的张女士被一辆公交车撞倒,5个多月过去了都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行走,为此,张女士将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女士在法庭上说,去年7月23日下午3时35分,她骑自行车路过新街口路口时,被一辆105路电车撞倒。当时交通民警认定,105路电车负全部责任。随后,张女士被送到积水潭医院进行治疗,被确定皮肤坏死,热痛感染,伴随小腿、足部有广泛淤痛斑。去年7月31日,张女士入院进行手术,切除了坏死皮肤和内部大量坏死肌肉、脓血。时至今日,张女士还是不能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为此,张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市公交总公司赔偿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后期除疤美容费和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