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 强制执行需要交执行费谁承担

导读:
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应该及时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想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今天,大律网债权债务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应该及时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想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今天,大律网债权债务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
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二、强制执行需要交执行费谁承担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会冻结公司吗?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申请费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5)费用负担
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按照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从首期已经执行到款项中收取,收取的执行费数额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应当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
因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因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请而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和审计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预交。
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结案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