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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林艳英律师2021.12.07992人阅读
导读:

可以从婚姻法和交通事故相关规定两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驾驶车辆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营运收入也归家庭收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从婚姻法和交通事故相关规定两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驾驶车辆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营运收入也归家庭收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从婚姻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虽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的利益指向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从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主要是从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这两个方面来考虑:

(1)运行支配,是指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

(2)运行利益的归属,则是指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

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体。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也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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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借钱用于炒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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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夫妻一方借钱用于炒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也不仅仅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事实上,像是夫妻间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或者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债务,这些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即便解除婚姻关系,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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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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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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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借债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侵权赔偿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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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侵权赔偿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侵权赔偿责任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侵权行为如果是夫妻一方实施的,因侵权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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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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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如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再次,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只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正当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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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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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被拆迁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改变,除非双方婚内另有约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完全以财产取得时间为依据进行认定,应结合财产的性质和来源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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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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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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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房屋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有相互扶助和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不论任何一方出现事故,另一方应当然地负有帮助和扶助的义务。即用于自己治伤的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则不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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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婚礼筹备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后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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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夫妻分居后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承担

    内容:(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的话,原则上该笔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么夫妻分居后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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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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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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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承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分歧本案争议焦点为,李某因交通肇事犯罪行为所负赔偿之债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李某主张交通肇事犯罪行为所负之债属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但其未举证证明涉案车辆的运行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李某犯罪行为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不应由双方分担。第二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是李某,故不可能判决张某承担刑事责任。也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任何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具有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效力,但此推定允许提供证据推翻。否认某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负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那么交通肇事承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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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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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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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担保之债不同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担保不排除其他利益但不必然导致连带责任,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担保之债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因保证而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那么,另一方应有的合法财产会由于一方的单方意思表示,被用来偿还一方的民事活动所负债务,承担债务之后有可能还得不到补偿。那么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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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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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行政罚款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罚款一般是对个人违法活动的处罚,由个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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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可以从婚姻法和交通事故相关规定两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驾驶车辆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营运收入也归家庭收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一方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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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但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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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例如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购置共同财产等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那么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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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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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侵权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如该侵权行为产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权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侵权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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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
    2023.04.273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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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借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婚前借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婚前借钱买房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婚前借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25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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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去年夏天,因某医院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除判决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判决医院赔偿我1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最近,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双方协商同意离婚,我丈夫提出这笔精神损失费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我们认为可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宜确定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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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5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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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残疾赔偿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进行分割。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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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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