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合法吗
导读:
对于债务的问题,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进行债权转让的是将本身的财产性利益转让给他人,那么,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能共同起诉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能共同起诉债务人吗
债权的受让人是指接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第三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当债权全部转移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
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了新债权人,而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了。因此,债权受让人享受债权人的基本权利,债权受让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行为即可生效。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不能取得专属于债权人的自身的从权利。
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债权受让人应当注意,当自身权益受到债务人侵犯时,只要债权不属于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那么就可以提起诉讼。
债权转让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合法吗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若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并未通知债务人,而是由受让人通过书面告知了债务人。在此情况下,受让人能否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呢?即在此过程中,由受让人向债务人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是否有效呢?对此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债权转让行为存在瑕疵,因为债权人没有直接向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故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无权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上述债权转让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受让人已经向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