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收回的债权不是不当得利
导读:
2000年,王女士借给弟弟5000元钱,弟弟承诺3个月归还。但是三个月过后,弟弟一直没有还钱。王女士碍于情面没有向弟弟讨要。一直到2009年6月,弟弟做生意赚了钱,才将欠款还清。王女士的弟妹得知欠款被还后,却称这个欠款已经过了时效,不用再还了。王女士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我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过了诉讼时效收回的债权不是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0年,王女士借给弟弟5000元钱,弟弟承诺3个月归还。但是三个月过后,弟弟一直没有还钱。王女士碍于情面没有向弟弟讨要。一直到2009年6月,弟弟做生意赚了钱,才将欠款还清。王女士的弟妹得知欠款被还后,却称这个欠款已经过了时效,不用再还了。王女士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我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过了诉讼时效收回的债权不是不当得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过了诉讼时效收回的债权不是不当得利
2000年,王女士借给弟弟5000元钱,弟弟承诺3个月归还。但是三个月过后,弟弟一直没有还钱。王女士碍于情面没有向弟弟讨要。一直到2009年6月,弟弟做生意赚了钱,才将欠款还清。
王女士的弟妹得知欠款被还后,却称这个欠款已经过了时效,不用再还了。王女士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我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