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用?不认会怎样

导读: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用?不认会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用?不认会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在于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归责以及责任的分配,也可以作为一项证据。所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用?不认会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概括地讲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1、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
2、是作为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案件的控罪证据;
3、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也就是说,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三种不同责任领域的证据使用,但所起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不认是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