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导读:
由此,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断应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否则,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据此主张免除保证债务,从而使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毫无意义。从另一角度观之,主债务人不能由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届满而据以抗辩其不负履行主债务之责,此才合乎法理。连带保证,从债权人在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此,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断应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否则,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据此主张免除保证债务,从而使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毫无意义。从另一角度观之,主债务人不能由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届满而据以抗辩其不负履行主债务之责,此才合乎法理。连带保证,从债权人在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主债务消灭从债务亦消灭。因此,主债务诉讼时效之届满,保证人据之可抗辩保证债务不复存在。由此,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断应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否则,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据此主张免除保证债务,从而使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毫无意义。此外,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选择权,其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不致主债务时效中断有悖保证之意旨。
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能否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最高院《规定》对此问题的规定因有保证责任期限约定与否而异,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及于保证债务。如上所述,该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混同,此其一;其二,保证债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若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当然致保证债务时效中断,则保证责任难以免除,不利于保护保证人;其三,该《规定》规定保证债务的中断与否与有无约定保证期限有关,于法理无据。
因此,笔者主张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及于保证诉讼时效。从另一角度观之,主债务人不能由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届满而据以抗辩其不负履行主债务之责,此才合乎法理。
1、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少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或者长于二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视为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内已经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法院仲裁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连带保证,从债权人在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1、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
2、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届满之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从债权(保证债权)消灭;诉讼时效是胜诉权消灭期间,其届满后实体权利并未消灭(有债务而无责任)。这些差别决定了该期间根本不是诉讼时效。
两者主要的相同或者近似之处是:
1、适用的对象都是请求权。
2、都是可变期间。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表明,保证期间属于可以中断的期间。(3)起算时间有相同之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是对所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概括。具体到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而言,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必然是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而此时也恰恰是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债权诉讼时效,指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债权人利益(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造成债权人利益丧失)或损害债务人利益(如债权人通过非法行为发售债权)的法律纠纷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从诉讼方得知利益损害的日期计算。
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如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两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还款要求,则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