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继承遗产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导读:
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都是法定的义务。2014年6月,李老汉将拒绝承担医疗费用的大儿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老汉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分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约定由遗赠人把遗产赠与扶养人,而扶养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单向的,不能以不继承遗产为由而免除。那么不继承遗产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都是法定的义务。2014年6月,李老汉将拒绝承担医疗费用的大儿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老汉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分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约定由遗赠人把遗产赠与扶养人,而扶养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单向的,不能以不继承遗产为由而免除。关于不继承遗产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都是法定的义务。子女想要通过不继承遗产来免除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做法能否免除子女应该承担的责任呢?大律为您揭晓答案。
江西省信丰县西牛镇的李老汉夫妇育有三子一女。1998年春节期间,李老汉夫妇与四个子女在亲属的主持下达成了一份“赡养协议”,约定:“李老汉夫妇与最小的儿子生活,李老汉夫妇的房屋归小儿子所有,李老汉夫妇的生养死葬由小儿子负责。”2013年以来,李老汉多次患病住院,其间均由小儿子护理且承担了医疗费用。2014年6月,李老汉将拒绝承担医疗费用的大儿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老汉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分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该案中李老汉夫妇虽与四个子女自愿签订了“赡养协议”,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李老汉夫妇与四个子女签订的这份协议既违法也违背了社会公德以及伦理道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该案中的“赡养协议”也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约定由遗赠人把遗产赠与扶养人,而扶养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组织,这种扶养义务不是法定的,而是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向的、对等的。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单向的,不能以不继承遗产为由而免除。
法定的义务是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的,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所强制性规定的,同时也受道德的约束。以上内容由大律为您整理,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或者有此类纠纷需要解决,欢迎登陆我们的的官网进行咨询。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赡养年迈父母,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就是说在父母年纪大时,子女对其是有赡养义务的。那要是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呢?请大家阅读由大律小编整理的下文了解。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