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是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 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
导读:
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对于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事先了解清楚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其实这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是很有帮助的。那么夫妻要是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对于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事先了解清楚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其实这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是很有帮助的。关于夫妻要是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协议离婚可以说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当然,就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而离婚协议书可以算作是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之一,那么除此之外,夫妻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
(五)结婚证。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是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二、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一)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二)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三)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对于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事先了解清楚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材料,其实这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是很有帮助的。毕竟就有人,因为需要的离婚证件材料不齐全,而导致不能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另外,也要注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此时需要的证件材料又是不一样的了。
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
当男女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但是对于离婚,我国法律中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此时夫妻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究竟在我国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什么是离婚?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在生存期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
二、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离婚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离婚只能在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
(二)李赫男只能由当事人本人提出,不得代理。因为离婚时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身份法律行为,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志。
(三)离婚时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的形式才能成立的行为。由于离婚影响重大,因此法律必须对离婚行为做出限制,包括对离婚实质条件的限制和程序条件的限制。
三、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适格。首先,当事人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则不能适用登记离婚的程序,而只能按诉讼离婚程序办理。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中国内地登记合法婚姻的。非法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会或者不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夫妻关系,都不能以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
(三)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四)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