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承包地该怎么处分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导读:
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的问题,处分不当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矛盾。经法院判决准予陈某与黄某离婚。现在离婚,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要求享有承包地。同时,离婚后,承包责任田地权属的确认也应由行政职能部门即国土局来确认。那么离婚后承包地该怎么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的问题,处分不当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矛盾。经法院判决准予陈某与黄某离婚。现在离婚,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要求享有承包地。同时,离婚后,承包责任田地权属的确认也应由行政职能部门即国土局来确认。关于离婚后承包地该怎么处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大家都知道,夫妻在离婚后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农村居民来讲,这里的财产可以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或一方承包的土地。那么,此时该承包地又要作何处分呢?本文将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解答。
一、确认承包责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现在农村生产方式是单家独户,农忙季节时,多发生各类争执纠纷、影响生产工作的发展。
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的问题,处分不当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矛盾。如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夫妇,陈某是本地户籍人。1984年与生产队签订承包责任田25亩地。1987年陈某和黄某结婚,共同继续承包经营了25亩责任田。后来由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纠纷,1998年陈某呈诉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陈某与黄某离婚。但是,法院在判决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理,承办案件的法官们对于这个问题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离婚后,原告陈某原来承包地享有全部承包权,被告黄某无权要求分划承包地经营的权利;另一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陈某在婚前签订承包地,其结婚后,双方共同经营,在婚姻存续期间已创造财产而且经营数年,已构成夫妇双方共同经营承包地的事实。现在离婚,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要求享有承包地。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因为承包地是夫妇共同承包经营。离婚后,一方要求从原承包地划分一部分作为生活收入依据所需,与法与情都是合理的。
二、承包地被征用后,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不予侵犯随着城市规划和城镇建设的发展,农村承包责任田也将面临被征用搞房地产开发建设,然而,农村承包户的承包责任田地被征用后,妥当安排农村剩余劳力和承包责任田地者应如何得到一部分的合理补偿,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稳定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根本一环。
可是目前农村承包责任田地合法权益受到种种侵害不断发生,类似纠纷诉诸法院相继而来。我们在审理这类纠纷过程中,一致认为,承包户既享有承包经营权,又依法签订,并按规定履行义务,承包责任田地被征用后,承包户理所当然应得到的部分报酬,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加以侵害。如果离了婚的一方,在承包地没有变更之前,获得应得到的报酬。作为共同承包地经营的一方有权要求给予适当的报酬,人民法院应准予拨给。
三、承包责任田的承包者,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目前一些农村承包责任田地被承包户非法出租、转让,并将获得的一部分经济效益占为己有,离婚后,另一方要求法院分拨给承包责任田地非法出租、转让的利益,对此不应予以支持。
因为承包户的承包责任田地只有按合同规定合法经营,而不能随意将承包地变相或转变承包责任田地原来的性质,导致纠纷的,诉诸法院应移交国土部门处理。不属于民事受理及管辖范畴。由于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确认是属国土部门的权限,人民法院无权确认。同时,离婚后,承包责任田地权属的确认也应由行政职能部门即国土局来确认。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承包的土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是可以要求从原承包地划分一部分作为生活收入依据所需。因为承包人承包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要是一方在离婚时主张分拨给承包责任田地非法出租、转让的利益,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很多时候分割家庭的财产,最好都是签订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可以在日后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那么这个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该怎么写呢?大律为您详细介绍。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立约人:
××,男,××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男,××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女,××岁,×族,干部,家××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
××,男,50岁,××市人,现××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系邻居)
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
(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祝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元。其长子××负担其父××日常生活费用。
(五)××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和长女××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
×××
×××
×××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