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论述者认为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给当事人一个救济的途径,消除当事人的各种疑虑,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确认的错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但是论述者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当事人的诉累。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论述者认为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给当事人一个救济的途径,消除当事人的各种疑虑,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确认的错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但是论述者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辆是现代出行的必备工具,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有很多的负作用,频发的交通事故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内容,是值得我们很多人去学习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这种观点认为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将行政确认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立,有失偏颇。有学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三类,即行政确认行为、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裁决行为。也有学者认为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准具体行政行为。论述者认为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给当事人一个救济的途径,消除当事人的各种疑虑,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确认的错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但是论述者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当事人的诉累。论述者立场不坚定,观点不明确。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有哪些,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