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照相
导读:
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现场的照相。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场取证的重要技术手段。照相机交通事故现场往往地势复杂,光线变化较大,为了适应现场照相的需要,要求照相机要携带方便,功能齐全。那么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现场的照相。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场取证的重要技术手段。照相机交通事故现场往往地势复杂,光线变化较大,为了适应现场照相的需要,要求照相机要携带方便,功能齐全。关于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决不允许摆布和夸张,它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真实无误的记录为原则,以揭露肇事者行为和证实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为目的。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现场的照相。
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场取证的重要技术手段。一套完整的现场照片,它不仅为分析、研究事故现场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它也为技术检验鉴定提供良好的条件,长期以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导航】
一、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概述
二、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步骤
三、交通事故现场拍照的内容和方法
四、不同光线条件下的现场拍照
五、特种照相方法的运用
六、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制作
【正文阅读】
一、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概述
什么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一切场所,用摄影纪实的方法,将现场的状况、痕迹证物、物与物之间的位置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的要求和规定,迅速、准确、真实无误地拍摄固定下来,为分析事故现场、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提供可靠的资料。
(一)、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任务
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任务,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记录现场,二是提取痕迹。
1、记录现场
照相技术的最大特性是纪实性。它能在几十分之一秒或几百分之一秒、甚至几千分之一秒内把客体的影像真实无误地记录下来。由于交通事故发生的现场是特定环境,事故发生的各种物体和痕迹都是暴露在露天,很容易受自然(如风、沙、雨、雪等)和人为的(现场观察者)破坏,尤其是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因此需要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取证工作,以便尽快恢复交通,而照相机则是最快最好的记录现场的工具。另外,照相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是其他任何艺术都无法比拟的。它能将现场发生的地点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车辆型号、停车位置、视距条件、制动距离、尸体位置以及车、物、人之间的关系真实无误地记录下来,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了照片后,知道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了怎样的情况,为分析和研究事故现场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2、提取痕迹
在现场勘验中,提取现场痕迹的方法很多,就照相来说,它是提取痕迹最好的方法之一。用照相来提取痕迹是现场照相较复杂而细致的任务。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现场,都要求把痕迹物证毫无遗漏地、清晰而完整地拍摄下来。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都会在肇事车上留下一定形式的痕迹,特别是车与车、车与物碰撞形成的痕迹,它是事故双方以运动形式所留。从接触到静止的过程中,其运动的情况不一,形成的痕迹各式各样,现场照相人员都要认真细致地将这些痕迹的形状、大小、颜色及细微特征等拍摄下来。
3、现场照相的主要器材
为了使现场拍摄人员圆满完成任务,配备得心应手的器材是很重要的。由于现场照相的特殊性,在使用摄影器材上也有它特殊的要求。
照相机
交通事故现场往往地势复杂,光线变化较大,为了适应现场照相的需要,要求照相机要携带方便,功能齐全。由于感光材料的不断提高,35胶卷已能适应现场照相的要求,目前大都使用135型单镜头反光照相机。因为这类相机体积小,携带方便,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而且适应性强。在有条件的地方,使用自动暴光、自动调焦的全自动照相机更为方便。
近摄装置
在交通事故现场照相中,为了拍摄细微痕迹物证,需要将被摄物体影像扩大,近摄装置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常用的近摄装置有:近摄接圈、近摄镜(半身镜)、近摄皮腔(延伸器)及微距镜头等。微距镜头的价格较贵,目前应用最多的是近摄接圈和近摄镜。
滤色镜
在现场照相和痕迹物证照相中,为了加强某种颜色的色度或减弱某种颜色的色度,增强物体反差,这就需要使用滤色镜来实现。滤色镜种类很多,一般常用的有红、绿、蓝、黄等。它可以加强滤色镜本身颜色的补色的色度,减弱滤色镜相同颜色的色度。此外,偏振镜、紫外滤镜(UV镜)、校正色温滤镜等,在现场照相中也是必须具备的。
感光胶片
感光胶片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照相影像质量。现场照相必须一次成功,不允许出现返工的现象,否则将会给交通事故处理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现场照相所使用的胶片不仅品种全(盲色片、全色片、彩色片、红外线片等),而且质量要求很高。过期片、等外片、对质量性能不了解或没有把握的胶片,一律不能使用。
比例尺
在痕迹物证照相中,为了对比检验的需要,对比的照片放大的倍数二者必须一致。因此,在拍摄时,应在被摄物体旁边的同一焦点平面上安放比例尺。由于被摄对象的颜色不同,应备黑底白线和白底黑线的两种比例尺。拍摄深色物体时,应加黑底白线的比例尺。由于被摄物体的大小不同,比例尺的长度单位也应不同,如拍摄衣服、制动痕迹时,应使用厘米长度比例尺,若是拍摄尸体痕迹、手印等,应使用毫米单位长度比例尺。
照明工具
交通事故常常在夜间发生,为了适应各种复杂环境的现场需要,备用优良的照明设备是很重要的。常用的有:现场勘查灯、电子闪光灯、碘钨灯、小型聚光灯、手电筒等。
三角架
在夜间或是在光线较暗的条件下拍摄现场或者拍摄手印、足迹等痕迹时,一般都要使用三角架固定照相机,使照片影像清晰。现场拍摄对三角架的要求是:升降方便,转动灵活,牢固可靠,携带方便。
测光表
在现场照相中,除了必须具备以上设备外,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备上小型冲洗器、反光镜、背景布、电源线、插线板、试点笔等。闪光灯或照相机上使用的电池一定要备足。
二、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步骤
(一)、了解和观察现场情况,确定拍摄计划
现场照相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应同现场勘查人员一起主动访问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及经过,然后对现场的环境,车辆的位置,各种物体的关系以及痕迹状况等进行概括了解,从而确定拍摄内容、重点和顺序。
(二)、拍摄原始现场
在了解情况以后,先就其原来的位置进行拍摄,主要是拍摄现场的概貌和重点部位,应反映出现场物体的形状、位置和相互间的关系。拍摄顺序可由外向里逐步深入,也可以有里向外逐步扩展。[page]
三、交通事故现场拍照的内容和方法
(一)现场拍照
1、现场位置
如果现场存在能够表示现场位置的物体,如界碑、里程碑、百米桩、电线杆等物体,尽可能将其摄入镜头。
现场环境照相还应该反映现场在道路上的具体位置,例如在坡顶、坡底还是坡道中段;进入弯道还是在弯道中间;是在交叉路口中间,还是路口入口处。
2、现场概貌
从照片上能反映出现场范围大小、现场物体的种类和数量、路宽、路面性质等,反映出事故形态——碰撞、碾压、翻车等和事故现场有关的车辆尸体、物体的位置、状态等。
(二)、痕迹勘验照相
现场勘查的重要任务是收集证据材料。勘验照相是固定、记录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证据材料的重要手段。痕迹勘验照相就是一种记录痕迹、物证的勘验照相。
痕迹勘验照相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规定的勘验内容和要求,运用中心照相、细目照相方式,拍摄现场中心和车体痕迹、路面痕迹、人体衣着痕迹以及现场遗留物等。
拍摄痕迹时,为了有效地表示痕迹的长度,应当在被摄物体一侧同一平面放置比例尺。比例标尺的长度一般为50cm。当痕迹、物体面积的长度大于50cm时,可用卷尺作为比例标尺。被摄物体为深色的应加白底黑字比例标尺,被摄物体为浅色的,应加黑底白字比例标尺。
痕迹勘验照相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如下:
1、拍摄接触点
机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接触,在接触能量的作用下,某一方或双方将改变运动状态,接触部位将发生物理变化。路面痕迹的突然变向反映出某一方运动方向的改变。在接触的瞬间,接触部位的漆片、木屑、碎玻璃等掉落在接触点附近,这些都是判断接触点的重要依据。痕迹勘验照相不但要记录接触点的位置,而且还要记录接触点判断的依据。
2、拍摄物体分离痕迹
拍摄分离端面的痕迹特征——断裂、穿孔、破碎。对于金属机件断裂痕迹要注意拍摄机件断口的特征,能分辨出是脆性断裂还是疲劳断裂。对于破碎痕迹要注意拍摄碎片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和位置。
拍摄分离物在原物体中的具体位置。
拍摄原物体的基本状况及内部结构特征,例如在夜间汽车碰撞行人时,将小灯撞碎,应拍摄小灯碎片在路面上的位置、碎片的数量、已碎的小灯、小灯在车上的具体位置、灯丝的颜色、另一只完好的小灯的形状特征。
3、拍摄物体表面痕迹
对于物体表面痕迹,要求拍摄痕迹的形状、大小、深浅、受力方向、颜色、质感和在物体上的具体位置。拍摄细微痕迹时,可按所需比例直接放大照相。物体表面痕迹主要是指车辆表面的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
车辆表面的碰撞痕迹一般在外形上表现为凹陷或凸起,多数表现为凹陷。一般使用侧光拍摄凹陷痕迹,以利用阴影来显示痕迹特征。一般凹陷越深,入射光线角度应越大;凹陷越浅,入射光线角度则越小。同时也要注意光线强度对阴影的影响。如果光线过强,会使阴影浅而且模糊,降低痕迹特征的表示效果。现场拍摄多为自然光源,光线角度不一定合乎要求,有时甚至是处于背光处,这时可多选择几个角度进行对比选择或用反光板、闪光灯进行补光。
刮擦痕迹属于平面痕迹,一般不伴随物体的变形。拍摄这种痕迹,光照要均匀,对反差微弱的痕迹一般应用弱光或反射光进行拍摄。还可以运用滤色镜来突出某种物体的色调,加强照片的反差。
4、拍摄路面痕迹
路面痕迹是证明车辆、人员在事故中的运动轨迹和状态的可靠证据,拍摄路面痕迹是勘验照相的重要内容。拍摄路面痕迹埘要拍摄痕迹在路面上的特定位置和起止点到路边的距离;拍摄痕迹形态、深浅、受力方向;还要拍摄路面痕迹的造型客体及其与痕迹的相互位置。
拍摄痕迹在路上的特定位置和造型客体与痕迹的相互位置时,要选择合适的拍摄位置,运用中心照相的方式,合理构图,表达清楚。拍摄痕迹的特征时,要注意照相机镜头主光轴与被摄痕迹面相垂直;拍摄痕迹起止点到路边的距离时,注意照相机镜头主光轴与被摄距离相垂直,能够正确地反映该距离。如果痕迹拍摄困难,可用辅助光与痕迹平面成20°~30°角照射,这时在另一侧大致;相同的角度,可见清晰的痕迹,这是利用了光对痕迹和路面的不同反射率之间的最大差异,从而清晰地反映痕迹。
5、拍摄人体衣着痕迹
人体衣着痕迹可分为立体痕迹和平面痕迹两种。立体痕迹有撕裂痕、穿孔痕、硌垫痕、绽裂痕。平面痕迹包括撞击痕、刮擦痕、轮胎花纹印迹和附着物痕。立体痕迹可以利用其凸凹不平的特;点,使用侧光形成阴影,反映痕迹的特征。拍摄立体痕迹关键是选择光照的角度和拍摄的角度。为了提高拍摄效果,可以使用不同的角度进行比较,选择最佳角度。平面痕迹主要利用痕迹与衣着形成一定的反差,进行拍摄,必要时可以使用滤色镜加大其反差,
提高其清晰程度。拍摄平面痕迹,光照要均匀。对反差微弱的痕迹,一般应用弱光或反射光进行拍摄。
拍摄人体衣着痕迹时,要求拍摄痕迹的形状、大小、受力方向、颜色和在衣服上的具体位置;每个痕迹拍摄一张照片;同一部位多层衣着和体表都有痕迹的,应根据需要分别拍摄。
6、拍摄遗留物
要求拍摄遗留物的形状、体积特征,并充分反映物品的质地;需要反映物品的立体形状时,拍摄不得少于两个侧面。要求拍摄遗留物在现场中的原始位置和状态。必要时应拍摄脱影照片、人体手足迹提取照片。对需要鉴定的,应拍摄本体物与原形照片。
(三)、车辆检验照相
车辆检验照相是指根据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需要,运用中心照相和细目照相方式,拍摄事故车辆的牌号、车型、部件、零件等。车辆检验分为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车辆技术状况检验。车辆检验要求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合法、真实。车辆检验照相的内容是拍摄检验过程和结果,其目的是为了证明车辆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车辆检验中,对需要分解检验的车辆及其部件、零件,应当拍摄完整的被检验车辆的损坏情况、形态、牌号、部件、零件及其所属部位。对分解的部件、零件可根据需要由表及里拍摄分解的各层次,表现出发生故障和损坏的情况。对直接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故障和损坏的机件,可根据需要拍摄该机件的完好与损坏的对比照。
利用制动距离检验车辆制动性能时,需要拍摄路面轮胎痕迹的长度与形态、左右轮痕迹的差异和痕迹与被检车辆的位置关系。
(四)、人体照相
人体照相是指根据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死亡或受伤原因的需要,运用中心照相、细目照相方式,拍摄人体的伤痕;为辨认需要,拍摄有关人员的辨认照片。人体照相的内容是拍摄人体伤痕、尸体或肇事者辨认照片。
1、拍摄人体伤痕
拍摄人体伤痕包括拍摄死者和伤者的人体伤痕。人体伤痕是判明致伤方法、致伤物体以及判断致死原因的重要依据。拍好人体伤痕照片,清晰地反映伤痕特征,有助于法医鉴定,并为处理事故和进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提供合法证据。
拍摄人体伤痕的要求如下:
①、拍摄伤痕的形状、大小、特征,应尽量表现出创伤程度;有擦、挫伤痕迹和创口的,应放置比例尺,使之能够完整清晰地反映伤痕的细致特征和损伤程度。
②、拍摄伤痕在人体上的具体位置。在照片上能反映出伤痕距足跟的距离、伤痕所在的人体部位。
③、拍摄伤员伤痕,应在不影响救护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拍摄伤痕的原始状况。
尸体头部有伤痕的,应剪去局部毛发,显现伤痕后再拍摄。
在照片上注意反映伤痕周围有无油漆、油污、铁锈等附着物。
拍摄人体伤痕的方法是:
①、破裂伤:拍摄破裂伤时,应将伤口暴露,照相机应垂直于创伤平面,用较柔和、均匀的光线拍摄,必要时使用比例尺。
②、骨折:拍摄骨折时要根据其损伤程度来考虑光线处理。由于颅骨是球状的,用单灯很难照顾光的均匀性,可用两只灯左右两侧照射。对于骨裂痕很深,凹陷较大的骨折,还是容易反映的。对一些裂痕较小、较浅的骨折,用平均光很难反映,可用单侧垂直于伤痕的光束显露,拍摄的距离应近些。
③、血肿:拍摄血肿尽量不用仰角,以免使血肿形态改变,而影响真实性。为了加大照片反差,可加用蓝、绿滤色镜。在配光时用30°以下散射光,从隆起一侧照射可得到满意的效果。注意不要使用强光,以免阴影太重。
④、皮下溢血:拍摄皮下溢血一般常用绿和蓝的滤色镜,来加强色斑与肤色的区别。若皮下溢血很明显可不必加用滤色镜。
⑤、表皮剥脱:表皮剥脱和挫伤,其色泽为淡红色,线条特征细小的较多,最好用变焦镜头加绿滤色镜及较柔和的自然光,效果较好。有时有些表皮剥脱和擦伤具有立体状态,但色泽与肤色没有区别,可用阴影拍摄法来表现伤痕的形态,即利用单向全侧光(10°以下)所产生的阴影来表达伤痕的形态。
2、拍摄尸体
拍摄尸体是为了反映死者的原始状态(原始位置、原始着装等)、记录事故死亡人数、提供尸体辨认相片,满足辨认死者身份、事故存档备查及检验鉴定的需要。
拍摄尸体的方法:
拍摄遗留在现场的尸体原始位置时运用中心照相的方式,构图时注意选择合适的拍摄位置和拍摄角度,能够反映尸体与车辆、道路、路面上的血迹及其他有关物体的相关位置关系。
在现场拍摄单独尸体照片时,可把尸体移至光线较好,场地较宽的地方拍摄。拍摄时注意光照的角度,避免出现浓厚的阴影,可用反光板等补光。
在室内拍摄单独尸体照片时,最好用一只主灯和一只分灯。主灯在照相机的上方,向尸体照射,灯头稍向下俯。要注意尸体背景亮度,如背景太暗,俯角要小一些,使背景适当感光不致太暗。分灯在尸体头部上方,向尸体照射,这样配光的拍摄效果较好。
拍摄单独尸体照片时,尸体头部不要太仰,保持面部水平,可用砖石、枕头垫在头下,使之放平。
拍摄尸体正面半身照片时,若面部有血迹、泡沫等污物,应先拍摄面部的原始状态,然后用清水洗净污物,用棉花擦干后再拍摄一张。
拍摄尸体侧面全身照片时,应使照相机到尸体头、脚的距离基本相等。不可从头部向脚的方向或从脚向头的方向拍摄,避免出现躯干长四肢短或下肢长躯干短的现象。
3、拍摄肇事者
根据案情需要,拍摄造成重、特大事故无身分证明的肇事者全身或半身辨认照片时,可将肇事者安置在肇事车辆的号牌或车门旁,记录肇事者与肇事车辆的关系。
4、现场照相的几种用光方法
就光源种类来说,有自然光和人工光两大类。两种光源各有特点,自然光虽好,但光位不能控制。在现场痕迹、物证照相中,光位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人工光源虽然使用灵活,但它的强度有限,照射面积受到限制。因此在现场照相中,往往两种光源都要使用,使拍摄出来的照片质量高,为交通事故处理起到证据作用。因此在现场照相中,用光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光与辅助光的关系;二是掌握好光照角度:三是光线强弱的控制。
主光与辅助光
主光也称造型光,是现场照相的主要光源。主光照明强度大,有明显的方向性,如自然光中的直射光,它对被摄物体影调明暗的分布、色彩的对比、影纹层次的表现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一幅画面上主光只能形成一个中心来吸引观众视线,主光多了会出现多中心,分散观众视线。主光位置的布置有:顺光、侧光、逆光、半光、半逆光等五种情况。为了不同需要,摄影者应根据勘验照相的
目的,采用不同方向不同角度的布光,可收到不同的效果。
辅助光又称副光,它是用来调节主光在造型上所形成的亮度差和色差的大小,对主光起辅助作用,是主光照明的补充。副光的位置应在主光相对一侧,不能出现与主光方向相矛盾的投影。
光照角度的变化
正面光也称顺光,光线从被摄物体的正面射来,也就是说光线的入射方向与被摄方向一致。在这种光线下,景物的阴影落在物体后面而被遮住,被摄物体能全面受到光线照射,受光面较大,亮度高,画面上看不出明显的明暗反差,影调配置主要靠被摄物体本身的色调来完成,轮廓靠自己的色调来勾画,光照均匀,前后景物亮度相差不大,所得影像平淡,反差弱,立体感较差。由于主光能全面表达物体的质感,在现场照相中应用较多。
在痕迹照相中,垂直光也就是正面光配置。在拍摄狭窄深凹处痕迹时,垂直光是必须运用的。有时在拍摄光滑物体上的微弱痕迹时,只有用垂直光源时痕迹才能反映出来。所以,正面光在痕迹照相中也是经常采用的。
侧光是光线从照相机的左边或右边射入,在被摄物体上形成明显的受光面、阴影和投影。侧光能很好地表现被摄景物的层次与线条结构,有利于表现空间深度和立体感,在拍摄人像或现场尸体时,90°的侧光不宜采用。但在拍摄立体痕迹或凹陷痕迹时,侧光的运用是很多的。
逆光是光线从照相机对面射来,也就是从被摄对象的后面射来,逆光看不见景物的投影,有利于勾画被摄物体的轮廓线条,逆光还有利于表现空气透视现象,能表达空间深度和环境气氛。逆光还能强调数量,在拍摄重大现场时,可避免前后景物的重叠,使画面富有深度和广度。但是,逆光能使物体的投影落在画面前面,容易影去物体的一些细节,在现场照相中要慎用。在痕迹照相中,对透明物体或半透物体上的微弱痕迹(加层或减层),照相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光线强弱的变化
在现场照相中,尤其是拍摄痕迹、物证时,不仅要处理好光照角度,光线的强弱对痕迹的显现也是极为重要的。在有些深色物体上的微弱痕迹,若光线太弱,痕迹不易显现。而在有些光滑物体上的微弱痕迹,在强光下什么也看不见。因此在痕迹照相中,应根据痕迹的深浅和承受物体的颜色,正确控制好光线的强弱。一般来讲,如果承受物体的反射力较强,痕迹的反射不强,光线应减弱些;若是承受物体的反射力不强,痕迹的反射力较强,光线应强些。[page]
四、不同光线条件下的现场拍照
(一)、阴天现场的拍照
阴天密云遮住了太阳,天空散射光强,亮度高,而地面无直射光,亮度低。光源照射的方向不明显,各物体和景物之间光差较小,所拍摄的照片反差弱,影调平淡,缺乏层次。因此在现场照相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提高画面反差,使用低感光度的全色片或彩色片。
2、选择适当的拍摄角度。为了人为地加大反差,使照片透视效果好,在不影响现场的情况下,前景的设置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主体颜色深,可选择淡颜色物体为背景;若主体颜色淡,应选择深颜色物体为背景,这是增强画面反差的有效方法。
3、使用滤色镜来调节反差。由于滤色镜对各种色光都起着通过、限制、阻止的作用,因此可使用滤色镜来加强反差,以突出主体。
4、在负片后期处理中增大反差。利用显影液的成分、浓度、显影温度、搅拌的速度等条件来控制反差。
5、正确曝光。拍摄阴天现场,能否得到较好的照片,曝光准确与否是成败的关键。若曝光过度,画面层次减少,灰雾度加大,反差减弱。若曝光不足,低光部分失去层次,画面灰黑。因此在拍摄阴天现场时,若估计曝光不准,正确使用测光表是很有必要的。
(二)、雨天现场的拍照
雨天现场对勘验照相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雨水能破坏现场,会将现场上一些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冲掉,给现场调查带来困难。因此,在现场照相中,除了应按阴天现场照相的方法外,雨天现场强调一个“快”字。拍摄中注意以下原则:
1、先拍容易消失、易破坏的痕迹,如血迹、轮胎印迹等。
2、先拍原始后拍移动的。
3、先拍交通要道。车辆和行人往来容易破坏痕迹物证,这些容易或有可能被破坏的地方应先拍摄。
4、先拍车外,后拍车内。
5、先拍局部,后拍连贯场面。
(三)、雾天现场的拍照
雾天空气中游离的水分子多,光线是散射光,由于受蓝天的影响,反射光中蓝紫光较多,红光较少,被摄物体带有浅淡的蓝色,较远景物像蒙上了一层淡蓝色的幕纱,越远越淡化、模糊。在雾天现场照相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四)、夜间现场的拍照
夜间现场照相和白天现场照相在拍摄步骤和内容上都是一致的,只是夜间摄影由于没有光线,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对于没有夜间摄影经验的摄影者来说,要掌握好夜间现场照相是比较困难的。
夜间摄影只能使用人造光源,若是使用照明灯(如钨丝灯、碘钨灯、强光灯等)为光源时,由于光线较弱,现场面积较大,一般需要使用高速度感光胶片为宜。但由于交通事故常发生在野外公路,用电困难,这时使用闪光灯为光源是最理想的,因为这种光源体积小、携带方便、使用灵活,不受电源的限制。在使用闪光灯拍摄夜间现场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使用闪光灯拍摄现场局部或车辆全貌时,要注意被摄物体的反光情况,尤其车窗玻璃,在拍摄中闪光灯不要固定在照相机上,要用手举闪光灯进行拍摄为宜。
2、运用闪光灯拍摄制动痕迹时,要注意闪光灯的光照角度,以横向侧光为宜。
3、在拍摄较大的场面时,可运用闪光灯遥控同步器装置来控制多灯闪光法,在灯光的安排上,要注意主光与辅助光的运用。
4、在拍摄大的现场时,可以运用单灯多次连续闪光法。使用时,将照相机固定在三角架上,开启B门,将快门线锁定,手拿闪光灯做前后多次闪光,闪光次数,应根据现场的大小而定。先远后近,分段进行曝光。
5、使用闪光灯在车外拍摄车内物体时,要防止车窗玻璃的反射,这时闪光灯应紧贴玻璃窗,照相机镜头也应贴紧玻璃窗,这就像是在闪光灯前和照相机镜头前加上了一块玻璃镜,就不会出现反光,车内物体这样才能拍摄下来。
6、若是夜间遇上雾,不要使用闪光灯拍摄,因为雾会把光线反射回来,什么也拍不下来。这时使用照明灯(如现场勘查灯)较好,若要想消除雾的影响,不能在照相机镜头前加滤色镜,而应在光源前加黄色滤色镜,以黄光照射。
五、特种照相方法的运用
特种照相是在交通事故照相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除了以上所述的拍照方法外,为了获取更广泛的痕迹物证,显现痕迹物中许多非肉眼所能发现的痕迹特征,利用普通或持殊照相器材及特种光源来揭示完成拍摄任务,为处理事故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page]
(一)、近距离拍照技术
1、近距照相
就是在较近距离内拍照,一般是从标准镜头的最近焦点消失开始(大约为实物大小的1/10),一直延伸到物像比例1∶1至6∶1。每个相机都有一个近距限度,就是获得清晰影像的最近距离。也就是说,再近于这个距离,影像就不清晰了。近距照相占有重要的地位,经常用以拍照痕迹和细小物体。它特别善于表现物体表面结构、质地、纹理、色彩,最能体现物体的特征和极为精确的细节,为检验提供有利的条件和证据。
2、近摄接圈
近摄接圈是常用的近拍工具之一,通常是在能更换镜头的照相机上使用。它是用金属制成的圆形套圈,加接在机身和照相镜头之间,以达到伸长像距,增大影像的目的。
近摄接圈由3~5个组成一组,长度一般为0.5~30cm。每一组接圈按拍照的要求和拍照对象大小,可以适当的增减。有的没有固定组合,可根据拍照要求和拍照对象来计算加用接圈的数目。
3、延伸皮腔
延伸皮腔又叫蛇腹、近摄皮腔,是用皮革制作成风琴箱式的皮腔。折叠式能延缩皮腔的照相机也属这种类型。这种照相机能伸缩皮腔的长度,一般为焦距的2~3倍。
近摄皮腔是一个专门装置,把它装在照相机机身和镜头之间,通过改变伸长量,使像距伸长或缩短,能获得一系列的拍照倍率。
近摄皮腔的优点在于不需要像近摄接圈那样一个一个地加上去,而是利用皮腔的伸缩性,来改变拍照的倍率,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一般近摄皮腔都安装在一个有钢架的轨道上皮腔固定,有的钢架上刻有各种镜头的拍照倍率。
4、换向接圈和反装镜头
这种方法就是将镜头转换方向,使镜头后部对着被拍物进行近距拍照。镜头反装进行拍照,要有换向接圈,这种接圈通常是由照相机制造厂制造的。换向接圈一端是和照相机身安装镜头处插口衔接,另一端是和照相机镜头衔接,使镜头反装在照相机上。有的换向接圈甚至还配上自动光缆装置。
使用换向接圈时,镜头上的调焦机构就不起作用,镜头距离标尺的最近距离数调到对光标志位置上。
(二)、偏振光照相技术
在镜头前或光源前加用偏振镜,或利用自然光的反射、散射的偏振性质改变被拍物体亮度分布,这种照相方法称为偏振光照相。
在自然光或偏振光照射下,物质反射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偏振状态,即有不同的偏振方向和偏振度,这是因为物体上各种物质有不同的起偏或退偏性质:在照相机镜头前面加上偏振镜,转动偏振镜偏光轴的方向,则各种偏振状态反射光的亮度随之变化,可以调整被拍物体上各种物质的相对亮度。因此,偏振光照相可以控制物体亮度分布再现。适当选择照明光的偏振性质、照明角度和镜头前偏镜的偏光轴方向,可以加强显示被拍物体的有用细节,消除或减弱干扰细节。
1、偏振光照相的装置和拍照光路
偏振光照相主要有:一是在照相机镜头前面加上偏振镜,用自然光照射被拍物体,徐徐转动偏振镜偏光轴的角度,就可改变物体的亮度分布。但是,光照的入射角必须为起偏振角,摄轴与被拍物所成的夹角应在30°~40°之间,因为这个角度能使反射光线偏振程度达到极限。二是在光源前加上偏振镜,用偏振光照射物体,调整光源位置和转动偏光轴角度、物面的亮度分布,进行拍照。三是在照相机镜头上和光源前皆加偏振镜,调整起偏镜(光源上的偏振镜)和检偏镜(照相机镜头上的偏振镜)的偏光轴角度,就能改变被拍物面的亮度分布,达到拍照的目的。这是偏振光照相最为有效的一种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照相机取景器或直接通过偏振镜观察物体的亮度分布,比较观察结果,确定最佳的照明条件和偏振镜偏光轴方向,然后进行拍照。
2、消除或减弱非金属表面的反射光斑
太阳和灯光斜射到光滑的非金属物面上(如玻璃面、水面、木器油漆物面、胶木和塑料物面等)全是横切面振动光线,如使这种斜射光的反射光与物面成32°角时,从32°~
37°观察则因反光而看不清楚物体。这是由于物面上反射的光线,已将投影的非偏光变成与物面平行的单向反射偏振光。
当将检偏镜的偏振轴方向与反射偏振光的光波成直角时,则一切反光现象都被消除。如影像因反光仍有部分不清楚,可适当调整摄轴,并徐徐旋转偏振镜的偏振轴方向,直到画面的影调和色调符合拍照要求时为止,这样就可拍摄出清晰的影像。
一般非金属表面的偏振角在53°~58°这一范围内,为使投影光接近上述角度,除调节灯具位置的高低,还可以通过改变被照物表面的倾斜度来调整。
在照相中,利用调节、控制非金属表面斜射光线的反光拍照对象是很多的,例如拍摄较大水面和雪地的现象。
3、偏振光皮肤检查
采用偏振光来检查皮肤表面性质,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这对法医检查人体表皮损伤以及检验皮肤其他特征等增添了新手段。这种方法是:用直线偏振光照射在要检查部位的表皮上,然后再用一个可以转动的偏振镜或偏光放大镜,徐徐转动偏振轴,仔细观察表皮的损伤或车轮印痕遗留在皮肤上的特殊特征,检查的结果用照相方法记录下来,即可作为检验的客观依据。
(三)、紫外线照相技术
所谓紫外线照相,是以紫外线为光源,利用照相的装置,在光敏材料上记录物体反射(或透射)紫外线的亮度分布的一种照相技术。
紫外照相中主要应用的紫外反射照相,由于紫外线的穿透能力弱,所以紫外透射照相很少应用。整个装置包括光源、滤光镜、照相机、胶片等。
紫外照相可以分为长波紫外照相和短波紫外照相,长波紫外照相记录物体反射400~320nm长波紫外线,短波紫外照相记录物体反射320~200nm短波紫外线。这是根据照相镜头和胶片在紫外区的性能进行划分的。
在工作中,利用紫外反射照相,可以得到与可见光照相,红外光照相都不同的亮度分布再现,显示出其他照相方法不能显示的细节。在物证检验照相中,如果用可见光照相和红外光照相显示不出所需要的细节,则可以用紫外照相显示,有可能得到满意的效果。目前已经应用在刑事技术中,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拍照血迹、拍照人肉眼看不清的痕迹。如某些矿物油、植物油、动物油、化学溶液、涂料等形成的无色痕迹等。
拍照微小附着物。如在现场上被害人、嫌疑人衣物上遗留的粉尘、纤维等细小附着物。
由于紫外线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在进行紫外线照相时,也需要相应的器材设备,例如光源、照相镜头、滤色镜、感光片等。器材选用的是否适当,关系着摄影的成败和质量。根据当前的设备条件,着重介绍一些紫外摄影常用器材。
1、光源
紫外照相的光源必须是含紫外线丰富的光源,比较适合紫外照相的有太阳光、电子闪光灯、汞蒸气灯、氖气灯、碳弧灯等。
太阳发射的光辐射中,包括短波紫外线、中波紫外线、长波紫外线,但其中短波紫外线被大气层大气散射和吸收,到达地球表面的主要是长波紫外线,约占阳光能量的5%。因此,阳光可作为长波紫外照相照明,特别是室外的大面积照明,光照面积大,紫外照明强度高。但它有其缺点,阳光中紫外线的强度与气候、季节、地理位置和时间有关,很不稳定。因此,一般紫外照相主要采用人造光源,特别是室内紫外照相。
2、胶片和干板
紫外照相是用胶片记录物体反射紫外光的亮度分布。因此紫外照相的胶片必须对紫外光敏感。
卤化银的本身敏感范围在紫光区和蓝光区,溴化银对紫外线敏感的波长下限达250nm。普通的感光乳剂由卤化银和明胶构成,明胶强烈吸收短波紫外线,对波长在210~250nm的紫外线吸收率达95%以上。因此普通的卤化银乳剂只能对长波紫外线敏感,对中短波紫外线敏感性很差。所以,盲色片、分色片、全色片、红外片、彩色片在长波紫外区都有很好的敏感性,可用于长波紫外线照相。
在300nm波长以下的中、短波紫外照相,由于上述的胶片敏感度很低,只能使用含明胶极少的特制感光材料。天津胶片厂生产的紫外光谱干板I型、Ⅱ型、Ⅲ型,可以对中短波紫外线敏感,光敏感波长下限分别达到250nm、250nm和200nm。
美国Kodak公司生产的Kodakswk干板和胶片,也可以用于中短波紫外照相。近几年出现的舒曼干板,是明胶层上沉积卤化银,可记录的波长达7.5nm的真实紫外线。
世界上的一切物质都不是绝对的,我们所说的百色片、分色片和全色片等在短波紫外线区敏感度很低,但不等于没有敏感度。
在300~200nm的紫外线区采用盲色片、分色片和全色片,加长曝光时间对静物进行拍照,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某种条件下,可用普通胶片取代紫外于板。但彩色胶片效果不佳。
3、相机和镜头
普通照相使用的相机,大多数可用于各种波段的紫外照相。因为在可见光区不漏光的相机,一般也不会透过紫外光。
紫外反射照相所摄的是看不见的紫外线影像,必须使用能透过紫外线的镜头。
长波紫外线反射照相,主要记录物质反射365nm峰值的紫外线的亮度分布,所以要求使用能透过400~320mn波段的镜头。因制造普通相机镜头的玻璃和粘合胶均可透过长波紫外线,所以普通的光学镜头可以用于长波紫外照相。但是由于各厂制造镜头所选用原料不同,其透过紫外线的程度也有差异。另外随着镜头透镜片数和粘合胶的增加,也不同程度地吸收一部分紫外线。所以最后制成的镜头,对紫外线的透过能力较低。
短波紫外线反射照相,主要记录物质反射254nm峰值的紫外线的亮度分布,所以要求使用能透过320~200nm波段的镜头。普通的光学镜头不能透过这一波段的紫外线,也就不能用于短波紫外照相,必须选用专用的光学玻璃紫外镜头。
4、滤色镜
紫外反射照相时,必须在镜头前放置一个紫外线滤色镜。这个滤色镜的作用是只能透过物体反射的紫外线,吸收物体反射的可见光和被紫外线激发昕产生的荧光,保证胶片只记录物体反射的紫外线的亮度分布:
最常见的玻璃吸收型紫外滤色镜,是由含有氧化镍或其他吸收介质的玻璃构成。由于玻璃吸收中短波紫外线,这类滤色镜只能透过长波紫外线,吸收中短波紫外线和可见光,可以用于长波紫外照相。玻璃吸收型紫外滤色镜的透过曲线由染料和玻璃的吸收性质决定,一般透过波段范围为280~400nm的紫外线。
5、调焦技术
镜头和焦点随光波波长而变化,紫外线的焦距比可见光的焦距短。当在可见光下对物体调焦,将其影像调节在胶片平面上,紫外图像则落在胶片平面的前面。由于人肉眼对紫外影像是不可见的,因此紫外照只能通过可见光调焦,然后再修正焦点位置,使紫外线图像落在胶片平面上,以便得到清晰的紫外图像。
修正紫外调焦的方法如下:
一是在可见光线下大光圈调焦准确后,再缩小光圈,用增长焦深的方法加以校正。50nm焦距镜头大光圈调焦后应缩至f8,100焦距镜头大光圈调焦后应缩至f11。
二是在可见光线大光圈下加用蓝紫滤色镜调焦后,再适当缩小光圈。
三是在可见光大光圈下调焦后,根据紫外线焦点的提前量,再用适当缩短像距或延长物距的方法进行校正。
四是用半透明的荧光板取代相机上的调焦毛玻璃,镜头上加紫外线滤色镜片,这时荧光板上所呈现的可见荧光影像,就是紫外线影像。
五是采用专用紫外镜头,进行长短波紫外照相,由于设计制造镜头时已作了色差校正,能使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线都在可见光下一个焦点平面上成像。所以这种镜头,在可见光下调焦后,加上紫外线滤色镜就可拍照,不需要紫外二次调节。塔库码石英超消色差紫外镜头和春光石英紫外镜头都属此种镜头。
6、紫外线照相曝光技术
紫外线照相要力求正确曝光,以确保影像质量。决定曝光的因素有:一是紫外线光源的强度和距离;二是被摄物体对紫外线的反射和吸收程度;三是摄影镜头和滤色镜透过紫外线的能力;四是感光材料的灵敏度。
但在普通摄影中,正确地测量感光因素和准确地掌握曝光时间是不难做到的,但在紫外线摄影中则困难得多,因为被摄影物体是否反射紫外线以及反射与吸收程度,我们无法预测;镜头、滤色镜的透过程度,又与光源、感光片及被拍物有关,这些也难以准确地测量;感光片的速度是以可见光为依据,有很大差别。例如27DIN高速感光片与3DIN的低速盲色片在可见光下拍照,相差8档光圈,而在紫外线下则只差不到3档光圈。
鉴于紫外线摄影曝光的因素多,又无法准确测量,所以摄影中只能进行曝光实测。其方法是在固定光源、镜头、滤色镜和感光胶片等条件下,再固定光圈,根据经验选一个曝光时间为基准,进行不同曝光时间的系列拍照,标准冲洗后,选择其中密度适中,影像最佳的作为正确曝光时间。
7、冲洗技术
由于紫外反射照相所使用的胶片为普通的黑白胶片或专用紫外干板,所以冲洗条件与普通黑白照相的冲洗条件相同;或根据胶片生产厂家推荐的显影配方冲洗,这里不再重复叙述了。
(四)、红外线反射照相技术
红外线反射照相和普通黑白照相方法大致相同,所不同和应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照明技术
在室外进行红外反射照相,一般采用日光照明,最好选择薄云或阴天的散射日光照明物体,这时的日光照明没有阴影。照明反差较小,适合红外照相的配光要求。在直射的阳光下进行红外照相,要选择顺光方向照明,避免侧、逆光照明,以减少照明反差。
室内红外照相,一般采用灯光照明,在直接灯光照相时多采用
均匀照明配光,以便使物体各部分受到等强度照射。
2、滤光技术
物体在可见光区和红外光区有不同的反射或吸收能力,即使在近红外区的不同红外波段内,物体也显示出不同的亮度分布。因此,在红外反射照相中,为接收记录不同的红外波段,将得到不同的亮度分布的再现,进而显示出对我们有用的细节。相机镜头前加用各种型号的红外滤色镜,在近红外区内分波段多次拍照,从中来选择效果最佳波段。
3、调焦技术
红外反射照相取景和普通照相完全一样,可在可见光下进行。而调焦和可见光照相不同,这是由于红外线比可见光波长,结焦长于可见光,平均约长可见光所用镜头焦距的1/250。为此,在可见光下对焦后,须按此比例伸长像距,才能成为红外线真正的结焦点。红外反射照相调焦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开大光圈,先用一般红色滤色镜对焦,然后再换上红外滤色镜,缩小到某一级光圈后进行红外拍照,
第二,在可见光下调焦后,再按所用镜头焦距延伸焦距长度的1/250。
第三,试验调焦方法。先将焦距调到可见光的焦点位置上,然后加上红外滤色镜,按再次伸长0.05mm像距进行连续数次试验拍照,冲洗后选择其中调焦正确的为标准。
第四,对于现代生产的小型相机,大都在对光标志附近刻有“R”符号或红色圆点标记,在可见光下调焦清晰后,再将其距离数值从对光标志处移到“R”或红色圆点处,装上红外滤色镜后即可进行红外照相。
4、曝光技术
红外照相的曝光时间主要取决于胶片的感光速度、物体反射红外光的能力和红外照明的强度。红外胶片的感光度是在一定光源和滤色镜条件下的相对感光速度,当光源或滤色镜改变时,胶片的感光速度只能作为一个参考值。普通的测光表不能测量物体反射红外光的强度,因此通过测量的方法来确定曝光量也是比较困难的。红外照相的曝光量可以通过系列的曝光试验确定,即根据平时拍照经验,选择一个比较适当的曝光时间,再向外推移曝光时间,只需少数几次拍照,就可以得到一张满意的照片。
5、冲洗技术
黑白红外胶片的冲洗工序和普通黑白胶片的冲洗条件相同,包括显影、定影和干燥。显影配方、温度、时间也可以参考厂家推荐的配方和数据。例如柯达2481高速红外胶片,厂家推荐用加工显影配方,在20℃下显影8min。
关于红外线彩色照相的方法,详见有关照相专业书。[page]
六、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制作
现场照片制作是整个照相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它要求摄影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应熟悉和了解侦察技术中有关的业务知识和要求。如果这道工序处理不好,同样达不到现场照相的目的和要求。
(一)、制作现场照片
制作现场照相,它包括筛选底片、复制照片、照片剪裁、编排、粘贴、标志和文字说明等。
1、筛选底片
印制现场照片,应将现场上多摄底片逐个进行筛选,哪些必须要用的,哪些是不需要用的。将选出来的底片做上记号,并根据编排的要求,确定放大尺寸,然后进行复制。
2、复制照片
在印、放照片时,应按预先设计的大小尺寸进行印放。印放时,应选用反差适中的光面纸,切忌使用布纹或皱纹纸。照片色调要求鲜明、层次丰富,在高光部分和低光部分都要把细部的影纹层次表露出来。因此,底片密度要合适,密度过厚和太薄一般都不要使用,必须要保证照片质量。由于事故现场性质不同,可能有的案件的底片或照片需要较长时间的保存,在冲洗底片或照片时,定影、水洗要充分,一定要按规定办事。
3、照片剪裁
照片复制出来后,要根据编排和案情的需要,对照片进行剪裁。照片剪裁是为了突出案情,突出主题的需要,将照片中与主题无关的东西去掉,以突出主体形象。照片形象可以在放大照片中进行,也可在照片放出来后用裁刀剪裁。在使用裁刀时,不能用花边裁刀,一律使用平口裁刀,照片不留白边。
4、照片编排
照片编排,应按事故现场勘查的程序和现场照相的内容顺序进行,一般是按现场环境照片、痕迹勘验照片、车辆检验照片、肇事者照片的顺序编排,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按照案卷材料的分类来进行编排,检验鉴定照片,可附在鉴定书后面。总之,在编排中,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有主有次,步步深入,层层展开,承上启下,紧密结合。把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合乎逻辑地前后呼应,有头有尾,首尾相顾,全面系统地把整个现场情况反映出来。从环境到中心、从重点到细目、从尸体到物体以及个别痕迹物证,反映出他们的位置和相互间的关系。一套编排完整的现场照片,使到过现场的人看了之后,感到确实把现场情况真实反映出来了。让没有去过现场的人看了照片后一目了然,知道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了怎样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性质,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现场上留下了哪些物证,有些什么样的痕迹,这些痕迹物证在现场上所处的位置,它们彼此之间有何关系,从而对整个事故现场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分析、研究现场提供具体的、形象的依据。
(二)、照片整理归档
照片整理归档工作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照片粘贴
照片编排好了后,将照片粘贴在专用的现场照片册上。
照片册封面纸的幅面尺寸:260mm×185min
照片册封面项目包括:
时间:交通事故发生的年、月、日、时、分。
地点:交通事故发生位置的正式名称。
摄影人:是指执行照相人员的姓名。
摄影时间:照相的年、月、日、时、分。
照片册封面式样:
印制封面字应使用黑色仿宋字。
照片粘贴的要求:
照片粘贴纸应使用不低于200g的铜版纸。
照片粘贴纸采用联页折叠式,首页幅面尺寸为260mm×185mm,联页幅面尺寸为260mm×160mm。一般为2页或4页为一联,需要长时,可裱粘联页,但联页最多不得超过8页。
照片的尺寸规格,标准的单幅照片尺寸为127mm×85mm±5mm,需要接片的,宽不超过85mm,长度根据需要制作。
裱粘照片增加联页的,应加隔防腐透明胶纸。
裱粘照片应当使用防霉、防腐的化学胶水。
2、照片标示和文字说明
现场照片所反映的现场情况应该是真实的、客观而形象的。但是,在现场里有些内容在照片上是不易表达的(如时间、地点、方向、高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等),应加必要的标示和文字说明。
直线标示:用直线画在照片上,顶端为所标示物,下端伸出照片5mm,由左向右依次编号,再按编号分别加文字或数据注释。
框形标示:在局部照片处圈画框性线,用箭头指向整体照片中的具体位置,框形线位于局部照片边沿2mm。
箭头标示:照片具体部位用箭头标示人、车的行进方向、道路走向或其他需要表明或认定的物体。
符号标示:用各种符号表明照片中的具体物品的位置、另加文字或数据注释。
线条或符号标示使用红色,线条粗不超过1.5mm。
文字说明要准确、简练,客观反映,切忌使用方言土语。使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