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类型包括哪几种
导读: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那么工程承包类型包括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关于工程承包类型包括哪几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转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劳务合同
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
设计-施工合同
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设计-施工合同的特点是节省费用和时间,并有利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结合以及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设计咨询业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承包业与建筑业的发展情况呈正相关关系。我国建筑业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江苏、浙江、山东、北京等地建筑业总产值持续稳定增长,而内蒙古、西藏等地产值增长缓慢。
《中国工程承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显示,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排名前四位的地区是江苏、浙江、辽宁和山东,分别为17927.2亿元、17144.7亿元、7508亿元和7203.8亿元。这四个省市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36.8%。
其中,江苏省总产值连续两年突破10000亿元大关,浙江省2010年首次突破10000亿元大关,2012年两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26%,即全国建筑业四分之一的产值由这两个建筑强省完成,而且这一状况保持多年,体现了建筑市场竞争中强者恒强的特点。
总体上来看,中国建筑工程市场上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是具备技术、管理、装备优势和拥有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发达地区建筑强省的大中型建筑企业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承揽地区性大中型工程。其他中小企业则主要承担劳务分包、部分专业分包业务及小型工程。
从承包项目类型来看,工程承包主要集中在工业工程领域,如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电力、冶金等,在项目量最大的房建、土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份额较小。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有的核心工艺技术、工程转化能力和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能力上,拥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
业务增长
1979年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分别是0.34亿美元和0.30亿美元,2011年已分别达到1423亿美元和1034亿美元,增长了三、四千倍。尤其是对外工程承包业务量,近年来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2011年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498个,比2010年增加10个,其中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266个,比2010年增加5个。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兼具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同时,我国政府也长期以经济援助形式帮助非洲和南亚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
从业务领域分布情况看,在过去几年,房屋建筑所占份额在30%左右,其地位相对稳固。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尤其是新兴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将保持高速增长,未来几年交通运输业营业额将可能超过房屋建筑业,成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重要的业务支撑点。
企业成长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正逐步缩小与世界大型国际承包商的差距。进入2011年度《工程新闻纪录》“ENR国际承包商225强”的中国内地企业多达54家,其中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为主业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15家;进入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100强的中国工程承包企业有4家;入围2011年度“ENR世界咨询设计企业排名200强”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有22家。
服务拓展
工程承包企业对外工程承包的业务结构在近些年来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业务领域迅速向高技术含量的石油化工、电力工程、矿山建设、通信、环保、航空航天等领域拓展,成绩斐然。一批骨干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由单一门类设计业务发展转变为多专业门类的综合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遍布亚洲、非洲、拉美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些企业已成长为国际型的工程公司。2011年中国工程承包企业累计合同额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到100个。
结构升级
中国政府先后批准100多家工程设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目前,中国工程设计企业已涉足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管理等产业链的上游业务,成功进入国际工程设计咨询领域,通过高端业务带动了中国企业在工程承包全产业链分工地位的变化和工程承包模式的重大变化。中国工程承包商正在实现EPC模式的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