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的上限
导读:
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决定处罚书》当中有明确的提醒,告知驾驶人违章罚单缴款期限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处罚上限不高于交通违章罚款的金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那么交通违章滞纳金的上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决定处罚书》当中有明确的提醒,告知驾驶人违章罚单缴款期限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处罚上限不高于交通违章罚款的金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关于交通违章滞纳金的上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在路上,许多新司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违章,即便是老司机也会因为注意力不集中或者因为复杂的车况而违章。在我国,违章之后是要缴纳违章处罚费用的,需要及时去交通违章部门处理。如果太晚没交交通违章处罚金,就会产生滞纳金。那么交通违章滞纳金的上限?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1、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滞纳金上限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交通违法行为中,有滞纳金上限的规定。
公安部105号令中明确规定:违法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按每日3%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数额。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机关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决定处罚书》当中有明确的提醒,告知驾驶人违章罚单缴款期限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处罚上限不高于交通违章罚款的金额。
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
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此前,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公安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82%的意见赞成这样规定。
1、交通违章者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2、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有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等嫌疑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接受检验;
3、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必须交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或其他非法装置或牌证;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无异议的,应在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经通知超出3个月不来处理的,撤销当事人的驾驶证。
5、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应持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道路交通违章记分卡》到执行机关处理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
6、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作出吊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交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处理;
7、当事人对交通违章有异议的,应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通知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8、当事人被记满12分后,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交通违章滞纳金的上限相关知识。在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可能还面临一些交通知识补习等,这些都是必备的。此外,面对公安部门的盘查,我们应该采取配合的态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专业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