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是怎样的
导读:
拆迁障碍,预计不足。因挡光纠纷,该地块高层没有规证,无限制延期开工。案例B:某精装修合同涉及地面的自流平工程,两个标段,一个标段报价160/m2,一个报价45/m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自流平的技术方案,改为耐磨混凝土地面,扣款时,才发现原报价两个标段价格差距甚远(不平衡)。那么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拆迁障碍,预计不足。因挡光纠纷,该地块高层没有规证,无限制延期开工。案例B:某精装修合同涉及地面的自流平工程,两个标段,一个标段报价160/m2,一个报价45/m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自流平的技术方案,改为耐磨混凝土地面,扣款时,才发现原报价两个标段价格差距甚远(不平衡)。关于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工程索赔案例1
1、特点:工程策划、招标策划预判不足。拆迁障碍,预计不足。
2、案例1:某公司总包合同,由于拆迁原因,导致合同内21#楼开工较其他楼栋晚两年,其他楼栋均按期竣工,并且于2016年底交付。
3、分析:(1)拆迁事宜,受制于多种因素,一般说不会准点拆迁;对于拆迁计划预计不足;(2)由于拆迁影响,不能整体竣工与结算,竣工款与结算对于合作商是很大压力;(3)招标阶段,对于拆迁影响楼栋清单及开办费没有单独列明,对于结算和备案解约没有约定;(4)索赔机会在于对于合作商而言,实体工程少一栋楼,预期利润减少,提出索赔。(5)21号楼何时开,若没有明确计划,则合作商的材料、管理人员、看护就会无限制拖延下去。
4、策略:(1)拆迁影响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合理策划解约时限,比如:6个月,明确解约及结算条件,6月内,开工则看护、二次进场等费用包含于合约内。(2)备案解除、多次备案、备案撤销事宜,事先合同约定。(3)如果超期,及时止损,或分阶段结算或者21栋我司另行分判,对总包进行结算,及时止损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掌握解约主动权;(4)合同中开办费和实体需按照楼栋单独列明或者要有明确的计量和结算方式;(4)备案策划,一次备案、分开备案、配合备案;(5)对于备案撤销或者配合备案,在招标时合同要有明确约定。
二、工程索赔案例2
1、特点:一个合同多个规证、分期竣工备案。因挡光纠纷,该地块高层没有规证,无限制延期开工。
2、案例:某公司,某项目,一个合同,由于挡光,A6栋高层没有规证,合同内其他楼栋已入伙,A6栋规证办理时间无法确定。
3、分析:(1)招标时对于A6栋高层办理规证预计不足,导致后续开工时间不确定,前面已完工程楼栋以为整个合同没有竣工无法结算,质保期计算起点不一致;(2)工作范围减少,利润损失;(3)营改增之后若A栋办理规证属于新项目,成本增加;(4)由于不能连续施工,涉及二次进场以及看护、冬维等措施费;(5)周围楼栋入伙,开工后围合、保护、场地等措施费用会增加。
4、策略:(1)招标策划,应对障碍楼栋进行明确若因挡光、规证办理不连续,可策划计划开工、延期半年内开工、无法开工,三种方案进行招标,对于障碍楼栋的开办费单独列示,有利于结算,超期应明确结算原则,尤其开办费计量方式;(2)掌握解约及结算的主动权;(3)招标文件应明确质因拆迁障碍原因延期导致的质保期起算时点;(4)合同约定期限内(比如:一年)复工,因营改增税负增加,可适当补偿;(5)双方协商分期结算,及时止损,缓解施工单位压力;(6)可分开签署合同,便于结算及解约。
三、工程索赔案例3
1、特点:清标问题。(不平衡报价)
2、案例A:某项目A3-A6栋及A7A8栋均有暂定发电机(2个月),清标时未注意未计入总价放电机台班费,其中A7A8栋为5750元/台班;A3-A6栋为4500元/台班,清标未尽到责任,导致额外损失。
案例B:某精装修合同涉及地面的自流平工程,两个标段,一个标段报价160/m2,一个报价45/m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自流平的技术方案,改为耐磨混凝土地面,扣款时,才发现原报价两个标段价格差距甚远(不平衡)。
3、分析:(1)同样的工程,同样的技术条件,不同部位、不同标段报价差距如此之大;(2)清标流于形式,未发现不平衡报价;
4、策略:(1)利用好标函分析表,关注其他项目清单及后施工项目清单,加强清标与合同会签;(2)合同执行过程中,可以作为其他事项的解决筹码;(3)规避不平衡报价是合约的基本功,密切关注地下室以外墙抹灰项,一般后施工项,合作商会通过拒绝或者不配合施工进行调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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