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
导读: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共同生活半年多后离婚的,如果男方因向女方赠送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