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实施者有什么制裁措施
导读: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殴打、暴力伤害是家庭暴力的最明显的行使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都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其实,家庭暴力是发生在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三)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对家庭暴力实施者有什么制裁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殴打、暴力伤害是家庭暴力的最明显的行使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都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其实,家庭暴力是发生在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三)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对家庭暴力实施者有什么制裁措施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行为范围是哪些?
根据法律的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殴打、暴力伤害是家庭暴力的最明显的行使方式。但是有些家庭暴力却是比较隐蔽的,比如说把家庭成员关起来限制其自由、不给吃饭等等。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都是家庭暴力。
大家对家庭暴力的直接反应就是“丈夫打妻子”。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其他类似于父亲打儿子则是天经地义的,不能算是家庭暴力。其实,家庭暴力是发生在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只要是经常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父亲打儿子”、“儿子打老子”这样的行为,都是家庭暴力行为。
二、家庭暴力法律禁止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也有以下相应的制裁措施: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侵犯,你可以打“110”
如前所述,家庭暴力并非是家务事,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在你遭受家庭暴力的侵犯时,你可以打电话报警。如果家庭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page]
四、进行伤害鉴定,注意保留证据
家庭暴力伤害导致的伤痕等如果当时没有留下有效的证据材料,到日后离婚时要求赔偿,或是要求公安机关、法院等给予施暴人以制裁时,往往会遇到证据不足的困难。为了避免此情况发生,有效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两点建议: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在受伤后应尽快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并要求医生将损伤的部位、大小及性质记录在病历上。保存好你的病历,病历是一种证据材料。
(二)可以去做家庭暴力伤害鉴定。目前,不少地方的法医学鉴定机构成立专门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法医鉴定中心。建立较早的有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家庭暴力受害人损伤鉴定门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家庭暴力伤害鉴定中心。这种鉴定,可以避免因为普通病历记载不全从而导致证据是否有效的问题。
五、在必要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正当防卫
某些情况下,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来不及向有关的机关或者其他的人求助,而暴力的程度已不是一般性的殴打,而是可能造成受害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严重暴力行为。这时,受害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制止暴力行为,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