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的监察是什么
导读:
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那么工地上的监察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关于工地上的监察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建设效能监察要抓住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勘察招标、工程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等这些业务的流程进行效能监察,先得对这些业务的前期制度建立、制度执行的初步问题收集,了解各业务的管理目标设定情况,提出最需要推进与加强的是上面说的哪几项业务,形成效能监察立项调研报告和立项报告,得到行政领导审批后,就可以进行后面的效能监察工作程序了。
流程是:监察小组组建、监察前的准备工作、现场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工作质量自评以及复查与验证。
其中,现场实施过程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工作原则,又可以细分九个工作步骤:
1、首次(进场)会议;
2、制度建设的充分性与适宜性检查;
3、业务过程符合性和结果有效性检查与判断;对效能监察对象关键过程、关键环节是否符合企业现行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并进行符合性判断,对效能监察对象业务循环最终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管理目标进行判断与分析认证;
4、对进行符合性检查与有效性检查的业务样本是否能够代表业务整体的特征进行抽样风险评审,如抽样存在高风险,则继续抽取样本,扩大业务样本范围进行符合性与有效性检查和平等分析;
5、制度建设的充分性与适宜性分析,对制度建设是否全面进行分析,对业务流程设计是否适宜进行分析;
6、效能监察发现的确定;
7、效能监察发现汇总分析;
8、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
9、召开末次(退场)会议。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工程招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招标一般有以下12个流程:
1、招标人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3、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4、资格预审,包括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6、接收投标文件;
7、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8、开标,在通知的时间、地点,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主持唱标,并记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
9、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10、定标并公示;
11、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2、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工程结算签字后甲方想推翻应当审核工程结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完工、经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作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
2、看办理竣工结算是否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纪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工程结算是可能被推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