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投标需要提供什么
导读:
事业单位是属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合格供应商的要求。事业单位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不需要营业执照。首先,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或者备案后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那么事业单位投标需要提供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业单位是属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合格供应商的要求。事业单位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不需要营业执照。首先,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或者备案后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关于事业单位投标需要提供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1)入市投标报名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证件的要求
(1)所有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不能简单的复印。
(2)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招标人规定的格式,注意时间要求、签章格式,授权期限。
(3)份数符合要求。
(4)营业执照必须为副本,不能是正本。
(5)所有证书应该在所载明的有效时期内。
(6)如果有的证书在年审、换证、升级、遗失期间,应该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明。事业单位是属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事业单位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不需要营业执照。
首先,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或者备案后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惟一合法凭证,具有与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同等的法律效力,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开展业务活动。
其次,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收入,包含事业单位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展业务活动的不是经营活动的不再需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仅仅规定,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在举办营利性经营组织的时候要获得《营业执照》,没有规定事业单位本身参加业务活动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去招标公司投标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的,大体上是两个过程即投标报名和开标。
开标前应携带的所有资料在招标文件里有明确的要求,应仔细阅读,一些基本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其它证件无效)。
3、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一些专业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5、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