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导读: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那么婚外情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关于婚外情证据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2、保证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4、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婚外情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一方当事人在婚内出轨,令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