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办
导读:
(一)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那么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关于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包含两种情形:
1、婚前一方个人形成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应连带承担。
2、婚后一方借债,一般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
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