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装修款怎么算
导读:
需要看房屋装修时是婚姻关系期间还是非婚姻关系期间,婚姻关系期间,男方父母出资进行装修仍属于赠与给小两口,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前则属于赠与给男方个人,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男方与其父母签订有借款协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有转账,则该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装修款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要看房屋装修时是婚姻关系期间还是非婚姻关系期间,婚姻关系期间,男方父母出资进行装修仍属于赠与给小两口,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前则属于赠与给男方个人,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男方与其父母签订有借款协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有转账,则该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装修款怎么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要看房屋装修时是婚姻关系期间还是非婚姻关系期间,婚姻关系期间,男方父母出资进行装修仍属于赠与给小两口,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前则属于赠与给男方个人,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男方与其父母签订有借款协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有转账,则该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也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1、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主张该装修为自己父母的赠与,然后由离婚取得房产的一方按照室内装修的当前价值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
2、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主张该装修费用为自己父母给双方的借款,由离婚取得房产的一方按照室内装修的当前价值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同时,要求父母未出资装修的一方承担一半的借款偿还责任。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
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但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婚后八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