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钱双方被起诉一方到庭可以吗
导读:
(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事先到公证处签订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践中,对能够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通行的做法。那么夫妻欠钱双方被起诉一方到庭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事先到公证处签订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践中,对能够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通行的做法。关于夫妻欠钱双方被起诉一方到庭可以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签了字的债务或者是只有一方签字,但另一方时候追认了的,即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借款时不清楚具体情况但是事后追认的话该借款合同的效力涉及夫妻双方,对夫妻双方都具有同样的效力。
同样的道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一方或者是双方有两个人以上的,有共同的诉讼标的的,是共同诉讼,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当事人一方的一人的诉讼行为就会对其他上诉人发生效力。所以夫妻因共同债务被起诉,是共同被告。夫妻需以共同财产偿还,是连带责任人,有共同的义务。只有一方到庭得情况下,如果未到庭的一方承认诉讼行为的,对另一方人同样发生相同的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区分如何偿还债务。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适用法定财产制的夫妻,也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亦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其中一方所借债务,应该夫妻共同偿还。第二种是适用夫妻约定财产所有制的夫妻,也就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做出约定的,具体依照约定来处理。
夫妻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的偿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种是第三人是知道夫妻有该约定的,就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主张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夫妻所欠债务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包含两种情形:
1、婚前一方个人形成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应连带承担。
2、婚后一方借债,一般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基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
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事先到公证处签订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具体公证细节、需提供材料,咨询当地公证处。建议尽快办理,如不公证,仅对你们两个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协议不公证,债务仍是共同债务。
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法律文书直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践中,对能够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通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