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年龄是多少
导读:
按照《婚姻法》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一直要到孩子18岁,但是孩子的教育费用要到他学业完成为止,这就要看你们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的谅解协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费,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学业完成为止。《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年龄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婚姻法》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一直要到孩子18岁,但是孩子的教育费用要到他学业完成为止,这就要看你们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的谅解协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费,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学业完成为止。《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年龄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按照《婚姻法》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一直要到孩子18岁,但是孩子的教育费用要到他学业完成为止,这就要看你们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的谅解协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费,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学业完成为止。
1、抚育费的给付时限,通常至娃儿十八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通常生活水平的,爸妈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娃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爸妈又有给付本领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本领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本领,但其收入不够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本领和要求的。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如子女抚养年龄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但是这个抚养费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日后可能因为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而增加抚养费数额。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更为明确的规定。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