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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典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那么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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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能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在去世前为了子女的权益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因为主体不适格所以不能以设立遗嘱形式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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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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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外祖母指定王小可的爷爷在其死后作为王小可的监护人,以遗嘱的方式表达过监护人更合适,应有一定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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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那么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格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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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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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老人痴呆,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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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适用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情形是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那么适用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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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年龄超80可以指定监护人吗目前我国只规定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需要监护人,而年龄超高者则没有规定。监护人的定义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那么年龄超80可以指定监护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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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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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首先要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然后被指定的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有关当事人对相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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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委指定监护人决定书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起诉人……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为的监护人。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范本二民事判决书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起诉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范本三民事判决书某社委指字1号张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申请,认真分析了每个近亲属的情况,经居委会研究决定,指定张某为林某的监护人。被指定人不服,可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居委指定监护人决定书的内容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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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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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年龄超八十周岁是否可以指定监护人的确认方式:如果自然人超八十周岁仍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可以指定监护人。若自然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不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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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委会拒绝指定监护人怎么办一、什么是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居委会拒绝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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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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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护人证明居委会会怎样开出 居委会的监护人指定书怎么写
内容: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那么指定监护人证明居委会会怎样开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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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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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具体如下:监护人一般应由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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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那么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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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概念: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确定方式。且该方式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情形。应符合的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适格,即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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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后,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并告知其如不服指定可在收到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那么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后还需法院进一步确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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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民委员会不指定监护人纠纷的处理方式: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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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委会不肯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居委会不肯指定监护人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典》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那么居委会不肯指定监护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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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按如下规则指定:一般情况下,应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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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那么如何对老年人监护人指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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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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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概念:被监护人的父母以遗嘱方式选定监护人。法律规定只有被监护人的父母才能立遗嘱指定监护;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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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四)《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那么两个居委会都指定了监护人哪个为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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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那么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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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权利主要包括:1、依法履行其法定监护权,最大程度的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照顾被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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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那么指定监护人由哪里的居委会指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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