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劳务合同印花税
导读:
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对于上述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应属于服务性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并未列举该类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那么土建工程劳务合同印花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对于上述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应属于服务性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并未列举该类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关于土建工程劳务合同印花税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对于上述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应属于服务性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并未列举该类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