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
导读: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均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那么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均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关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均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此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