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办理人员会重下吗
导读:
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办理人员会重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办理人员会重下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