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导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县,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那么登记离婚程序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县,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关于登记离婚程序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口头提出自愿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县,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登记程序
1、男女双方共同到炎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口头提出自愿离婚的申请。
2、双方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证、双方共同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本人2寸单人相片2张。
3、初步审查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检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是双方自愿离婚且符合离婚条件的。
4、填写离婚声明书,通过对以上的资料审查合格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审查,审查离婚证书等证件是否有误,以及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
6、登记发证(收费标准为9元/对)。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条件、程序和应提供的证件当事人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处办理。
三、离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范文】(由当事人事前协商写好,不在登记处写)。离婚声明书(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综上所述,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携带三分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签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会对双方的自愿离婚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