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家办理吗

导读:
有两种情况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家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两种情况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关于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家办理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两种情况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如果女方的户口没有转移,就应当按照正常的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只有在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时,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男方。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