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房产分割范本
导读:
诉 讼 请 求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xxx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此 致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xxxx年xx月xxx日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当然,如果是基于赠送彩礼缔结婚姻关系确立,那么该房屋为“彩礼”,按规定离婚也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起诉离婚房产分割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 讼 请 求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xxx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此 致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xxxx年xx月xxx日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当然,如果是基于赠送彩礼缔结婚姻关系确立,那么该房屋为“彩礼”,按规定离婚也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关于起诉离婚房产分割范本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 告:xxx,男,1965年5月3日生,汉族,济南xxx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街xxx小区xxx号楼xxx单元x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被 告:xxx,女,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济南xxxxxxxxx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诉 讼 请 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相识,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一男孩xxx。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xxx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
xxxx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x区xxxx小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现由xxxx带xxxx居住使用;(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xxx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区xxxx南区xxx号楼xx单元xxx室,现由xxx居住使用;(3)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济南xxx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x小区xxx号楼xx单元xxx室,现由xxx(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x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 致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xxxx年xx月xxx日
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
并且,如果一方赠与房屋是以结婚等为目的,那么双方结婚后该目的达成,受赠人理所当然为产权所有人,并且两人离婚也不受影响。
当然,如果是基于赠送彩礼缔结婚姻关系确立,那么该房屋为“彩礼”,按规定离婚也为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离婚时该房产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比如明确约定双方感情破裂房屋为一方所有,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按照约定处理。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