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由谁来

导读: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双方应按照仲裁书的内容履行裁决,如果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应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那么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由谁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双方应按照仲裁书的内容履行裁决,如果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应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关于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由谁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双方应按照仲裁书的内容履行裁决,如果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二、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具体是由哪个法院执行?
合同纠纷仲裁书执行应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合同纠纷仲裁裁决如何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四、哪些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