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导读:
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那么中山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关于中山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被告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5个工作日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然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最后,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一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