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能谈对象吗

导读:
原告:1. 身份证明2. 护照3. 在华居留证4. 民事起诉书5. 授权委托书6. 法律意见书7. 相关证据材料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在起诉离婚期间谈恋爱,可能构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构成重婚或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子女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那么起诉离婚后能谈对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1. 身份证明2. 护照3. 在华居留证4. 民事起诉书5. 授权委托书6. 法律意见书7. 相关证据材料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在起诉离婚期间谈恋爱,可能构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构成重婚或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子女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关于起诉离婚后能谈对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中国婚姻法网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 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 在华居留证
4. 民事答辩状
5. 授权委托书
6. 法律意见书
7.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 在华居留证
4. 民事起诉书
5. 授权委托书
6. 法律意见书
7.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在起诉离婚期间谈恋爱,可能构成重婚罪或非法同居,如果构成重婚或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