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还进行夫妻义务吗
导读: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起诉离婚期间还进行夫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关于起诉离婚期间还进行夫妻义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条规定是倡导性的规定,是道德原则。《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依据其他法定条款和《婚姻法》第四条合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1)有辩论的权利。
(2)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4)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7)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