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哪几种
导读:
日常生活中,对于合同也会存在一些陷阱,如:合同的内容、格式、签字盖章等,在经济交易中越来越常见。那么,购房如何避免合同陷阱?关于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大律网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
日常生活中,对于合同也会存在一些陷阱,如:合同的内容、格式、签字盖章等,在经济交易中越来越常见。那么,购房如何避免合同陷阱?关于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大律网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
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
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类合同,通常,我们使用的是买卖合同,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或经验如下:
1、经销和代销不清楚,实际分销中经常遇到。
2、尽量不要搞成多种法律关系,实在搞不清楚,就多签订几份合同,也不要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当事人和法律关系。
3、合同标题与内容不符时,以内容为准。比如题目是意向书,但内容具备了合同的各种要件,则可按合同处理。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哪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