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危险品时须遵从的条例
导读:
付运人及货运代理人在处理或航空托运危险品时必须遵从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属法例《危险品(安全)规例》。根据该规例,托运人须确保所有危险品都已正确地分类、包装、标记及填妥有关文件才作航空托运。若有公司触犯此条例,根据香港法例第384章第5条,身为公司董事及每名公司管理人员都可以被裁定相同罪行。因此,你必须施行预防措施去确保你托运的危险品的状况适宜空运。虚假的危险品申报,错误包装以及不适当处理危险品可被检控及判罚$250,000和监禁两年。那么航空托运危险品时须遵从的条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付运人及货运代理人在处理或航空托运危险品时必须遵从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属法例《危险品(安全)规例》。根据该规例,托运人须确保所有危险品都已正确地分类、包装、标记及填妥有关文件才作航空托运。若有公司触犯此条例,根据香港法例第384章第5条,身为公司董事及每名公司管理人员都可以被裁定相同罪行。因此,你必须施行预防措施去确保你托运的危险品的状况适宜空运。虚假的危险品申报,错误包装以及不适当处理危险品可被检控及判罚$250,000和监禁两年。关于航空托运危险品时须遵从的条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付运人(Shipper)及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在处理或航空托运危险品时必须遵从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属法例《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根据该规例,托运人(即付运人及货运代理人)须确保所有危险品都已正确地分类、包装、标记及填妥有关文件才作航空托运。如有人违反此规例,可被罚款$250,000和监禁两年。若有公司触犯此条例,根据香港法例第384章第5条,身为公司董事及每名公司管理人员都可以被裁定相同罪行。所以身为董事及管理人员,你必须尽力监管你的员工以防止罪行的发生。即使贵公司不会在付运危险品的过程中亲身处理危险品,若果触犯规例的是负责处理或提供有关服务的第三者,例如危险品的海外供应商或生产商,你也需负上法律责任。因为作为危险品托运人(consignor),即使你不是该危险品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你依然需就其他人等触犯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属法例《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而负上法律责任。因此,你必须施行预防措施去确保你托运的危险品的状况适宜空运。
如果你不清楚托运的货品是否属于危险品,你可以联络你货品的提供人或制造商去取得一份物料安全资料报告,即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简称 MSDS),上面应有记载物料的物理特性及化学特性。然后联络你的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 或航空公司去征询他们的意见及在需要的情况下请他们作特别安排。无论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能够提供虚假的货品资料,又或者在不清楚货品危险性前就进行托运。虚假的危险品申报,错误包装以及不适当处理危险品可被检控及判罚$250,000和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