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近亲不能结婚,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导读: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那么哪些近亲不能结婚,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关于哪些近亲不能结婚,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1、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1、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
2、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亲结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姐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姐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