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
导读: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后来各种开发商在买卖居住用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些需要拆迁的居民,开发商通过统一的安置拆迁户的房产也被称之为安置房。了解了安置房的来源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的情况大有帮助,这就涉及到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买卖。那么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后来各种开发商在买卖居住用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些需要拆迁的居民,开发商通过统一的安置拆迁户的房产也被称之为安置房。了解了安置房的来源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的情况大有帮助,这就涉及到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买卖。关于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
(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
(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
(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
(六)要坚决揭露、制止和打击利用房屋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
(一)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二)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1、要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首先需要了解安置房的成因和来源。
安置房最初是政府为了统一规划,占用到居民的地方,而统一规划返还给居民居住的房产。后来各种开发商在买卖居住用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些需要拆迁的居民,开发商通过统一的安置拆迁户的房产也被称之为安置房。了解了安置房的来源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的情况大有帮助,这就涉及到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买卖。
2、安置房分为政府统一安置的和开发商安置的,不同组织安排的房屋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具有很大作用。
政府统一安置的房屋,一般房价低,建设成本低,多使用集体用地,具体到每家每户就没有相应独立的房产证,要求必须是某用户居住才行。开发商安置的房屋,一般为自建或者是其他的比较便宜的房源,但是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产权清晰明确,对于谁居住没有很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