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二手车过户哪个法院

导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那么起诉二手车过户哪个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关于起诉二手车过户哪个法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司法实践,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 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3、 一种是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另一种是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
2、 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 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 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或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