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

陈宗琼律师2021.12.28236人阅读
导读:

裁判要旨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为,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他人权利,应属无效。2005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二原告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影响了二原告对该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故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约定无效。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对其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那么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裁判要旨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为,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他人权利,应属无效。2005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二原告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影响了二原告对该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故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约定无效。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对其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关于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裁判要旨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为,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他人权利,应属无效。

案情

2004年10月9日,原告李xx、盛xx与被告吴江市xx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由二原告出资购买被告开发的“亿佰生活广场”商业用房第二层第36号房,总价款为731187元。该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中以填空形式载明:“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在此之前,二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9月25日签订了商场使用公约一份,该公约于第三条第五项中载明:“商场外立面、屋顶广告发布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如需增设外部标志、标志板、通告、广告、旗帜、柱杆、铁笼及其他伸出物品或结构,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施工、检测。任何清洁物、衣物或其他物品均不得于本商场外悬挂”。在此期间,二原告交纳了全部的购房款73万余元。该商品房于2005年8月20日交付。2005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二原告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影响了二原告对该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故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约定无效。

裁判

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区分所有权人(购房人)基于对所购房屋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用部分以及附属物部分享有共有权。《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以及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共用部分也包括了户外墙面,所以,一般认为,本案讼争的外墙面应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而归建筑物所有权人所共有。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的理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应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即对本幢建筑物外墙面的处分,应该由该建筑物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任何单一的共有人不能就共有部分单独进行处分。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权以外的人如需使用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可见,可以让与或处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主体应属区分所有权人全体而非单独之个体。

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移转该房屋完整的所有权与购房人,外墙作为房屋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内容,外墙面使用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当然随着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所以本案被告利用开发商之地位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外墙使用权等予以保留,于法不合。

另外,从权利义务角度,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在购房人已经交付的购房款中,已经支付了外墙所形成面积的价款,当然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本案被告开发的“亿佰生活广场”系商业用房。众所周知,商业宣传广告对于商家从事商业活动,获取商业利益的影响非常直接和巨大,而商业房产的价值因此也明显高于其他房产。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对其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

综上,吴江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原告李xx、盛xx与被告吴江市xx公司于2004年10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约定的关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无效。

被告吴江市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规定,被上诉人李xx、盛xx所购的商品房属异产毗连房屋,该房之外墙面应属该幢楼全体业主共有。而异产毗连房屋所有权以外的人如需使用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上诉人吴江市xx公司利用其开发商之地位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将外墙使用权归其所有,其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与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明显不符,显然有失公平。李xx、盛xx要求确认其与吴江市xx公司于2004年10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约定的关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无效之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作判决并无不当。据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4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同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特定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不享有已出售房屋外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姜某利用与其商铺相连的外墙面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是否有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是否有效

    内容: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34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合同借款人未签字有效力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合同借款人未签字有效力吗?

    内容: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无效条款一般有: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那么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合同借款人未签字有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10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霸王条款一定无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霸王条款一定无效吗

    内容:(五)其他常见霸王条款1、卖方必须同意独家委托该中介公司、将房屋钥匙交由其保管、并授权其代为收取买方客户购房定金。那么霸王条款一定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360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就是说,你公司可以选择先行向A保险公司索赔,A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并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驶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你公司的请求合法,A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至于A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A保险公司是该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而该条款第二十五条免除了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所以这种“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总之,A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向你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6836元。之后,A保险公司可以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
  • 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那么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5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约定放弃子女探视权的条款应为无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约定放弃子女探视权的条款应为无效

    内容: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条款:1、由阮某健带领抚养孩子,抚养费自理;2、成某英放弃对孩子的探望权;3、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归各孩子。而被告阮某健则辩称,二人离婚时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原告称答应放弃对孩子的探望权,且签订合同是成某英自愿的,原告应该遵守合同。评析法院审理认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关于探望权的行使应依据婚姻法,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条款应受婚姻法调整,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因属无效。那么约定放弃子女探视权的条款应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可否主张无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可否主张无效

    内容: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翁玉素律师
    2022.04.0826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内容:少了这些条款,合同可能就会出现效力问题。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那么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34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

    内容: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际中不少拟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中有“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切抚育费用”的条款。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2对第者的债务由方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那么离婚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10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1附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3协议离婚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内容则从本质上否认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高家仍然同居生活的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上来界定应为非法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那么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176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

    内容:裁判要旨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为,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他人权利,应属无效。2005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二原告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影响了二原告对该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故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约定无效。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对其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那么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条款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82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怎样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怎样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

    内容:怎样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怎样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种观点认为此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已在离婚证中予以确认即该协议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得到确认故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撤销政府的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第二种观点为可取。该规定明确表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对该协议的行政确认。因此第三人认为离婚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利益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那么怎样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17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郭铭芝律师
    2022.04.0819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离婚协议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第三人利益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196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内容: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61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第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第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12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陈宗琼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6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