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
导读:
可以打电话举报物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那么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打电话举报物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关于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打电话举报物业。
1、如果私自将消防管道水关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一款第二项,可以进行处罚,具体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罚。
2、根据业主所反映的消防管道水关闭现象,社区会同政府相关部门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督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