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租房合同的情形
导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 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那么可撤销租房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 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关于可撤销租房合同的情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
3 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巧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