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有什么不同 信赖利益的损失怎么算
导读:
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那么,合同无效期待利益的损失怎么办?关于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有什么不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那么,合同无效期待利益的损失怎么办?关于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有什么不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有什么不同
第一,两者的内涵不同
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信赖利益是指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信赖合同完满履行,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支出的费用和代价。
第二,对两者保护达到的状态不同
对于期待利益的保护可使合同在被违反的情况下达到合同被履行的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而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
第三,违约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期待利益,只有当期待利益无法计算而合同又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时才适用信赖利益。
二、信赖利益的损失怎么算
为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得到法律救济,加大缔约过失责任的执行力度,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确定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问题:
1、实际赔偿原则
以实际损失为限确定的赔偿数额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但对间接损失要严格限制,不得任意扩大。具体应包括以下几项:缔约人支付的缔约费用;缔约人所遭受的人身、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劳动收入的损失;法定和自然的孳息损失;利润损失;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
2、合理预见原则
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应限定在缔约时所能合理预见的范围内,无论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有多大。受害人所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不应该超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能够预见的范围。
3、减轻损失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根据是诚实信用原则,为了使受害人采用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在缔约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已知对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具有缔约过失行为,应采取合理或有效措施避免信赖利益受损失及扩大。否则,受害人不得就该部分损失请求赔偿。
此外,民法典只规定了当对合同缔结持善意信赖的缔约人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时,另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没有规定这种责任的范围是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还是仅仅指物质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