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街上的商铺强拆怎么办?
导读: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那么自家街上的商铺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子被强拆,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强拆单位进行赔偿;如果拆迁部门尚未支付拆迁补偿,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房屋拆迁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如果强拆过程中房屋拆迁部门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拆迁人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处分;如果房屋拆迁部门有犯罪行为,被拆迁人有权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子被强拆过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保全、搜集房屋被强拆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财产损失或者强拆单位有违法犯罪行为,则很难追求强拆单位的责任。这些证据包括强拆过程发生的视频,房屋内因强拆而损坏的财产证明,周边邻居证明强拆事实的证言,等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租赁合同纠纷,构成第三百零八条托运人请求变更的权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