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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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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利,包括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内容:该“恒产”是否能够获得有效的、公平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和信赖。那么要充分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利,包括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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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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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应的由于我国征地活动中的确会存在离婚后能多领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因此所谓的“假离婚”也层出不穷当事人以为自己得了便宜占了实惠其实则不然当事人还要承担起“假戏真做”的风险一旦有一方借“假离婚”办了“真离婚”的事虽然从道德上值得谴责但法律是不会撤销“假离婚”的比如本案中的王先生和徐某两人自愿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从法律的角度两人即已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要撤销这种离婚登记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外中国式“假离婚”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那么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149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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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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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而且为了办理收养登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收养登记的,那么收养关系也是无效的。当然,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的话,法院并不一定立马判决收养无效。但收养法并未明文规定夫妻一方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表意,另一方可以单方收养子女。因此,只要这种单方收养对养子女并无不利,应予以准许。夫妻也就是有合法配偶的,在想要收养子女的时候,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不然的话就会导致收养行为无效。那么有配偶的人单方收养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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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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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效,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会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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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量刑一般会构成贪污罪,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的社会角色是公共财产的监护者。被拆迁人提供虚假的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动配合,其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单纯的公共财物所有权,其构成的是单纯的财产性诈骗犯罪。那么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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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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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地拆迁时有效利用听证维权的方式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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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借贷形式,在借款过程中,我们需要抵押物作为担保,所以选择第三人作为贷款担保人是可以的。如果借款人逃跑,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受骗是否还有效呢?作为担保人发现被骗,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串通与骗取事实,可以主张免除担保责任。被骗成了贷款诈骗罪担保人怎么办1、担保人提供虚假担保的情形在借贷合同中担保人是第三人,其作用是保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本息。行为人意图诈骗贷款而由保证人提供虚假担保的,即利用保证人的信用进行诈骗。民间借贷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被骗是否还有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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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由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即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次日起算。法律设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向债务人举债。那么企业拖欠货款诉讼有效期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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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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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那么民法典中骗取贷款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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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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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村民签字。理由:征地只能征收,不能征用。征收是改变土地所有权,而征用是改变土地的使用权。乡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证得村民认可的。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征收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征收乡村土地时应当遵循法定的流程。也就是四公告一方案。如果无四公告一方案,那么土地征收是违法征收,村民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确认其征收土地违法,予以撤销。同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且其应当按土地的性质得到分别级别的政府批文准许。征收基本农田的一律报国务院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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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所以对于这些问题,大家要有明确的认知,以免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如何处理。那么借贷关系发生后借款担保人有效期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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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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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亲自到场进行结婚登记或假冒他人骗取对方结婚登记之婚姻效力
内容:至于婚姻当事人未亲自到场,或由他人假冒一方婚姻当事人到场办理结婚登记是否有效却未作出规定。且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根据新婚姻法制定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又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骗取结婚登记宣布无效的权力,它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依婚姻当事人按新婚姻法申请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的权力。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对此类婚姻效力无权作出处理。第二种是未亲自到场及被假冒办理结婚登记方与结婚登记另一方已实际同居,但无结婚意愿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诉请法院撤销该婚姻效力。那么未亲自到场进行结婚登记或假冒他人骗取对方结婚登记之婚姻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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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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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必须依据法定的流程,否则村民可以拒绝征地并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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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效,违第二百六十四条承揽人的留置权反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征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收土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政处第三百五十九条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骗取的征地批复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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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再一个还要对农民加强素质教育。所以城市化进程,不仅是从生产方式上发生变化,同时文化形态各个方面也会发生全方位的变迁。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过程。政府对农民的教育不能放松,加强疏导和管理,特别是在转化过程中,容易出现混乱情况,有些人生活无着落,有些人得意忘形,随意挥霍,不计长远,所以在这里,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一些社会机构进行有效的引导。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从农民到市民,从村落化的治理逐步转化成社区化的治理,这是文明程度综合提高的过程,这一过程本身,是一个素质提升和潜移默化的过程。那么专家谏言征地拆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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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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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亲去世征地赔偿应该如何处理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形确定的,如果生前立下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进行执行。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那么父亲去世征地赔偿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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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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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征收拍卖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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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湖北省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第七十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当阳市也因地制宜,将土地分为两类,制定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征地补第二十六条承诺的生效偿标准。若政府公布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那么湖北省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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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抵押骗取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无效,而出借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那么借款合同虚假抵押登记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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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签的假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夫妻所签的假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哪些1“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为逃债转移共同财产。实践中也有些夫妻是为了骗取低保出国等原因而“假离婚”。2如果夫妻之间在离婚前签了协议上面明确了是假离婚购房后再复婚这种协议有效吗?所以任何一方以为有了这一纸协议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想法尤其是以为“假离婚”对双方并无真离婚的约束力从而轻率听信对方对财产处分及其他事项的安排是对法律的误读和对自己极其不负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夫妻所签的假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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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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